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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涯>论语十二章原文及注释 > 乡党第十(第3页)

乡党第十(第3页)

齐[1],必有明衣,布。

齐必变食,居必迁坐[2]。

【注释】

[1]齐:同“斋”,古人祭祀前一定要斋戒,即不饮酒,不吃荤,要沐浴,不与妻妾同房。[2]变食:改变日常饮食,不饮酒,不吃鱼肉等。迁坐:指从内室迁移到外室,不与妻妾在一起。

【译文】

斋戒沐浴时,一定要有浴衣,用麻布做成。

斋戒时,一定要改变平时的饮食,居处也要改变地方。

【原文】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1]。

食而,鱼馁而肉败[2],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3]。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4]。不得其酱,不食[5]。

肉虽多,不使胜食气[6]。

唯酒无量,不及乱[7]。

沽酒市脯[8],不食。

不撤姜食,不多食。

【注释】

[1]厌:讨厌,不喜欢。脍(kuài):切细的肉。[2](yì)(ài):指放久而腐败变质的食物。馁(něi):鱼腐烂。败:肉腐烂。[3]失饪(rèn):烹饪得不好。[4]割不正:古人宰杀牛羊时解剖肢体叫割,分割有一定的分法,不合这种分法的叫割不正。[5]不得其酱:指所吃的肉与酱不相配。[6]食(shí)气(xì):指饮料。[7]乱:神志昏乱,指醉酒。[8]沽(gū):买。市:买,作动词。脯(fǔ):肉干。

【译文】

粮食不嫌舂得精,鱼和肉不嫌切得细。

食物经久变质,鱼、肉腐烂变坏,都不吃。食物变色难看,不吃。食物气味难闻,不吃。烹饪得不好,不吃。不当时不吃。割得不合规矩的肉,也不吃。调味品不恰当,不吃。

席上肉食虽多,但吃的量不得超过主食。

只有饮酒可不限量,但也不能饮到醉的地步。

从集市上买来的酒和熟肉不吃。

吃完了,姜不撤除,但不多吃。

【原文】

祭于公,不宿肉[1],祭肉不出三日[2]。出三日,不食之矣。【注释】

[1]祭于公,不宿肉:古代的大夫、士参加国君的祭祀,待等到祭典完毕后,可领到一份祭肉,这些肉已从宰杀到分领经过两三天时间了,已经不新鲜,因此拿回家就不能再存放一夜。[2]祭肉:此指家祭时用的肉。

【译文】

参加国君的祭祀,分得的祭肉不能再留着过夜了。家里的祭肉保存也不能超过三天。过了三天的祭肉,就不吃它了。

【原文】

食不语,寝不言。

【译文】

吃饭的时候不说话,睡觉的时候不言语。

【原文】

十一

虽疏食菜羹,必祭,必齐如也[1]。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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