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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涯>论语十二章原文及注释 > 阳货第十七(第5页)

阳货第十七(第5页)

十八

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1],恶利口之覆邦家者。”

【注释】

[1]郑声:郑国的乐曲。雅乐:周朝京城正统的乐曲。

【译文】

孔子说:“我讨厌那紫色取代了朱红色的地位,我厌恶郑国的乐曲扰乱了典雅正统的京城音乐,我憎恨倾覆国家的人。”

【原文】

十九

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译文】

孔子说:“我不打算说话了。”子贡说:“如果您不说话,那我们传述什么呢?”孔子说:“天说了什么话呢?四季照常运行,万物照常生长,天说了什么话呢?”

【原文】

二十

孺悲欲见孔子[1],孔子辞以疾[2]。将命者出户[3],取瑟而歌,使之闻之。

【注释】

[1]孺(rú)悲:鲁国人。[2]辞以疾:即“以疾辞”,用有病作借口推辞。按礼节,年轻人初次见年长位尊的人一定要有人介绍。有人说孺悲初次见孔子没人介绍,孔子有意不见他。[3]将命者:传话的人。

【译文】

孺悲想见孔子,孔子推说有病拒绝不见。传话的人刚走出门,孔子就取下瑟弹唱起来,让孺悲听见使他知道不见的原因。

【原文】

二十一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1],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锦[2],于女安乎?”

曰:“安。”

“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3],闻乐不乐,居处不安[4],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二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注释】

[1]燧(suì):古代取火的器具。改火:古代用燧石钻木取火,所用的木头四季不同,一年轮一遍。[2]衣(yì):作动词,穿衣。[3]旨:滋味美,此指味美的食物。[4]居处:古代孝子服丧期间要住在临时用草、木搭成的棚子里,此指住在平常的房屋中。

【译文】

宰我问孔子:“父母死了,子女守孝三年,时间也太长了。君子三年不行礼,礼仪必定会废弃掉;三年不奏乐,音乐也必定会失传,陈谷已经吃完,新谷子又已经长出来,钻木取火的木头也都改换了一遍,守丧满一年就可以了。”

孔子说:“父母死了不到三年,你就吃白米饭,穿锦缎衣,对你来说心安吗?”

宰我说:“我心安。”

孔子说:“你要觉得那样做心安,你就去那样做吧!那有德行的人守孝期间,内心悲哀吃着美味食品也不觉得爽口,听见音乐也感觉不到愉快,住在舒适的家里也不觉得舒适,所以不像你那样做。现在你认为那样做心安理得,你就那么去做吧!”

宰我退出去,孔子说:“宰我真是不仁啊!小孩子生下来三年以后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那三年的守孝,是天下通行的丧期呀,宰我难道没有从他父母怀抱里得到过三年的爱抚吗?”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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