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昭亲自把那名妇人的事写进第一条例后。
【某妇因子病重,多领一斗。多领记册,病粮照发。】
她看着这句话许久。
这不是最漂亮的判法。
却是她此刻能给出的规矩。
它承认人会急,会怕,会为了孩子破例。
也承认义仓不能被每一次急迫推翻。
夜里,李明昭回到李宅,仍觉得耳边有白日的喧哗。
“我家也病。”
“她多领了。”
“凭什么?”
这些声音没有散。
她知道,以后还会有更多这样的事。
一斗米,一碗药,一个工位,一张诊牌,一条逃户名册。
每一个都可能引出争吵。
救人不比查案容易。
查案只要追一条线。
救人要把许多人放进同一口锅前,又让他们不至于互相撕碎。
她打开白水私账,在“粮制”二字下添了三行。
赈粮保命。
病粮凭诊。
工粮折役。
写完后,她停了停,又添一句:
规矩之外,另留活口。
灯火微晃。
李明昭看着那一句,忽然想起父亲旧册上的三条。
不卖人。
不沉粮。
不拿灾银。
如今她也开始给自己的路立规矩。
白水三仓不再只是藏粮之地。
它正在变成一套能把粮从暗处送到活人手里的制度。
而制度,才是比一斗米更难守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