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肃之
(1000—1081)
北宋幽州人,后迁濮州
(今河南濮阳)。
李肃之,字公仪,曾任河北转运使、瀛州知州。
肃之之父李迪是真仁时期名臣,多次出入内外,两度官至宰相,晚年以太子太傅致仕。肃之荫为监大名府军资库,因为修筑河堤提拔为县宰。当时境内多盗贼,常常侵扰百姓。肃之令各村四邻每户各置鼓一面,凡有盗贼,就击鼓报警,远近都有响应,之后偷盗现象就逐渐消失了。
熙宁元年(1068)七月,河北地区发生了大地震。
《宋史》对这次灾难用了较为详尽的笔墨:“熙宁元年七月甲申,地震。乙酉、辛卯,再震;八月壬寅、甲辰,又震。是月,须城、东阿二县地震终日,沧州清池、莫州亦震,坏官私庐舍、城壁。是时,河北复大震,或数刻不止,有声如雷,楼橹、民居多摧覆,压死者甚众。九月戊子,莫州地震,有声如雷。十一月乙未,京师及莫州地震。十二月癸卯,瀛州地大震。
丁巳,冀州地震。辛酉,沧州地震,涌出沙泥、船板、胡桃、螺蚌之属。是月,潮州地再震。是岁,数路地震,有一日十数震,有逾半年震不止者。”与大地震先后相伴的,是大水。河水漫出,冲毁了河堤。瀛州乐寿、沧州南皮、清池以及阜城等都遭受了水灾。时值李肃之担任瀛州知州。地震之时,李肃之冷静客观,沉着应对。先是派人到各处安抚劝解,制止各种传言,之后派驻军队加强警备,维持治安。我们通过曾巩的《瀛州兴造记》,可以了解当时的情况以及李肃之震后带领百姓重建家园的过程:
城市的房屋坍塌了很多,而瀛州最严重。这一天地震两次,谣传将要发大水,于是百姓都非常震惊,争相要出逃。谏议大夫李肃之做高阳关路都总管安抚使,兼管瀛州事务,派人到处去劝说安抚,谣传才消失。
这一天下起大雨,官府和百姓的房屋财物都暴露在外,仓库中储存的粮食或其他物资,都没有什么东西蒙盖。
李肃之指明有利国家,合乎时宜之事项,使各项事务都有所处理,于是重新修盖仓库,筹划营造做遮盖之用的帐篷之类的东西。等到风雨停歇,未遭雨淋的粮食尚有130万石,各种兵器以及其他物资也没有损坏。
当初地震发生的时候,肃之命令给士兵发放武器,时刻保持警戒防备维持治安秩序,一直到赈灾之事结束以后,百姓之中没有发生争抢偷窃物资的事情,街巷之间都很安定。
瀛州北边自从与契丹通使以来,城墙高台等防御守城的装备,都废弃不加整治了,都是原先的装备。
肃之因为瀛州经历灾变之后,把重新修建百姓房屋住宅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知道百姓不可再加重困苦了,于是就向朝廷请求,民力可以从邻近地区多余的士卒中征取,赈灾的费用可以从防备河患的多余的木材中征取,又拿一千万钱从真定购买木材。这些人力物力都征集完成以后,就开始修筑新城,方圆十五里,城墙高大宽广坚固结实,都比原先的好。在城墙的上面州的正门,缺点在太过窄小粗陋,到这时才扩建变大了。
其余凡是坍塌毁坏的房屋,没有不修缮的,都恢复为原先的样子。巡视全州,官员听讼断案都有地方,休息也井然有序,粮食都有高大的粮仓储藏,其他财货也都有深库储存,官府僚属士人官吏,各自都有固定的住所。又用剩余的人力休整了若干里南北甬道,去除泥淖,成为坦途。这些事务从七月庚开始做,直到十月完工,工程所用的人力物力巨大。在遭遇大灾变的开始时期,财物匮乏,百姓流离失所,这个州的百姓,认为劳役工程巨大费用缺乏,不经过几年,城池营垒居室房屋不可能复建完成。但是李肃之很快就大功告成,这是因为肃之经营管理劝勉督促,内部尽心,外部尽力,所以能够完成难以完成的事。他的事迹被上报给朝廷,得到诏令嘉奖。
不久,李肃之迁天章阁待制,知开封府,受到神宗皇帝的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