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作者奉旨入宫。王后从他的主人——农场主手中将他买下,献给国王。他跟国王陛下的御用大学者辩论。他深得王后的欢心。他维护祖国的名誉。他同王后的小矮人发生争执。
因为每天不停地奔波表演,几个星期下来,我健康状况日益糟糕。主人从我身上赚得越多,贪婪的胃口就越大。我已经没什么欲望进食了,瘦得简直是皮包骨头。见此情景,那农场主以为我很快就要死了,便下定决心要努力从我身上多捞一把。正在他反复考虑的时候,宫里来了一位“斯拉德拉尔”,即宫廷中的引见官,命令我的主人马上带我进宫,给王后和贵妇人表演娱乐。有些贵妇人已经看过我的表演,早就向王后报告了我的外貌、言谈举止以及见识等种种古怪事儿。王后陛下和随侍们都非常喜爱我的仪态言行。我双膝跪倒,恳请王后陛下准予我亲吻她的双脚,然而当她们把我放在桌上时,这位慈悲的王后却朝我伸出一只小指头,我展开双臂一把将它抱住,毕恭毕敬地轻吻了一下她的指尖。她简短地问了一些我的国家和旅行情况,我尽可能简洁明了地回答了问题。她又问我是否愿意住在宫里,我马上在桌面叩了个头,毕恭毕敬地答道,我是主人的仆人,不过若是由我自己来选择的话,能为王后陛下效劳终生将是我的荣幸。随后她又问我的主人是否愿意高价出售我,主人原本就发愁我可能活不了一个月,正准备随时把我卖掉呢,便立刻开价一千金币,王后陛下当场就叫人付钱给他。这里的金币每个都有八百莫伊多尔那么大,不过,如果考虑到所有东西在该国和欧洲之间的比例,还有金子在他们国家价格偏高的情况,这一千金币可能还抵不上英国一千畿尼的价值。我接着对王后说,既然现在我已是陛下您最卑微的奴仆,我请求陛下开恩,召格卢姆达克立奇进宫为陛下效劳,同时也可以让她接着做我的保姆和老师,因为她一直在细致入微地照顾我,对我非常友善,何况她也知道如何好好地照顾我。王后陛下恩准了我的请求,并且很容易地征得了那农民的同意。女儿被选入宫,做父亲的哪有不答应的呢!那可怜的女孩当然也开心不已。我的旧主人向我告别,还不忘说他给我找了个好归宿,然后就退了下去;对此,我没有回答,仅仅微微地鞠了个躬。
王后看出来我对旧主人的冷淡,待那农场主走出了房间,便问我其中的缘由。我大胆地对王后直言不讳相告:我丝毫不欠旧主人的什么情份,要说欠他的情,那也只是感激他在自己的地里头偶然发现我这个落难的可怜虫时没有将我摔个脑袋开花;再说,他带我到全国各地演出已赚得盆满钵满,如今又把我卖了个好价钱,这些让我报答他对我的恩情也绰绰有余了。
自打我跟着他出去表演,我的日子可就苦不堪言,即使一个体力比我强十倍的动物也会被累趴下。因为每一天我都得马不停蹄地给一帮乌合之众逗乐子,这份苦差事干下来使我的健康严重受损。若不是我的主人想到我有性命之虞,陛下可能买不到这样便宜的东西。不过如今我有了这么伟大、这么仁德的王后的庇护,我再不用发愁自己会受到折磨了,因为陛下是世界之光、宇宙的骄子、万民快乐的源泉、宇宙中的完人。所以,虽然我的原主人害怕我会死,我却觉得他的这种担心毫无必要。这不,我感觉在陛下尊荣仪态的影响下,我的精神已经大有起色。
以上是我向王后陛下进言的重点。我说得有些吃力,措词也不太恰当,谈话的后半段彻彻底底是照着该国人民特有的风俗来说的,有些词语还是在格卢姆达克立奇带我进宫的路上现学的呢。
尽管王后十分宽容我言谈中出现的一些失误,不过她对我这样一个小小的动物居然有这般智慧和见地大为吃惊。她把我拿在手中,带我去见国王。国王这时已回到内宫。他是一位端庄威严的国君,还没来及仔细看清楚我的模样,就随便向王后问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也喜欢上“斯普拉克纳克”来了。原来国王把我当做了一只斯普拉克纳克,因为那时我正趴在王后的右手心里呢。王后非常聪慧,就兴致勃勃地把我轻轻放下,让我站在写字台上,然后吩咐我向国王陛下做个自我介绍。我三言两语地介绍完毕。这时,等候在内宫门口的格卢姆达克立奇——她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也被召了进来,向国王证实了我到她父亲家以后的所有经历。
国王本人学识渊博,其程度比得上国内的任何一位学者;他也曾研究过哲学,特别是数学;虽说他仔细地观察了我的模样,又见我能随意行走,不过在我还没开口说上一句话之前,他竟以为我可能是某个善于创造发明的巧匠做出来的一件钟表之类的机械装置(在这个国家,这类机械已发展到了无与伦比的地步)。然而,当他听到我说话的声音,又发现我的言语得体时,也难掩一脸的惊讶。我告诉他我是怎么来到他的王国的,他却无论如何也不肯相信,居然认为那是一段格卢姆达克立奇与她父亲共同编造的故事,说不定就是他们教给我一套话,好把我卖个好价钱呢!他心中这么推敲着,接着又问了我几个问题,结果得到的依然是合乎常理的回答。我只是对他们的语言应用得还不够流利,说话时会带一点外国口音,有时还夹杂着一些我在农场主家里学到的乡下土话,说话方式也不合乎高雅的宫廷文体,除此之外,并没有别的什么缺点。
国王陛下召来三位在本周值班的大学者(学者在宫廷中值班是这个国家的一项制度)。这几位先生仔仔细细地把我的模样研究了一番后,围绕着我就开始各抒已见。不过,他们一致认为,基于大自然的一般规律,我是没有可能产生出来的,因为我生来就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我行动不灵活,不会爬树,也不会在地上打洞。他们又特别细致地察看了我的牙齿,断定我是个食肉动物。不过绝大多数四足动物都比我强大,连田鼠之类的动物身手都比我敏捷。所以,他们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我是怎么活下来的,除非我以蜗牛或其他什么昆虫为食;可是关于这一点,他们又提出了许多学术上的论据,来推断我是无法那样做的。其中一位学者好像推测,我也许是个胚胎,或者就是一个早产儿,不过这一思路马上遭到其他两位的反对。他们注意到我的四肢发育健全,再说我已经活了有些年头了,这点可从我长的胡子判断出来,此外,借助于一面放大镜,他们还一清一楚地看到我留着胡子茬。他们也不认为我是个侏儒,因为我实在小得不可思议,即使王后最宠爱的侏儒,也是整个王国内迄今所发现的最小的矮人,也都有几乎三十英尺高呢!经过一番讨论之后,他们最终全体认定我只不过是个“瑞尔普拉姆·斯卡尔开斯”,意思是lususnaturae,即天生的畸形物或造化的玩笑。他们这个结论十足与现代欧洲哲学的思想相吻合。欧洲的现代哲学教授们对亚里斯多德的门徒无法解释一些“神秘的起因”便采取逃避态度的作法(亚里斯多德的门徒企图用这种办法来掩饰自己的无知,结果只能白费力气),于是发明了这种可以使一切难题迎刃而解的妙法,使人类知识得到了从未有过的进步。
在他们得出这个决定性的结论以后,我请求说上一两句话。我对国王说,请他相信我的话,我真的来自于一个有着几百万人口的国家,那儿的人们身材和我一样,那儿的动物、树木以及房屋也都有恰当的比例,所以在那儿我完全能够自卫或者谋生,就像陛下的臣民们在这里可以自卫谋生一样;这些话也是我对那几位先生的观点的全部答复。听完我的话,他们只报以不以为然的一笑,并说那农民把我教得挺好的嘛。国王到底更有智慧,他吩咐几位学者退下,派人去召唤农场主,凑巧那时他还没出城。国王陛下先是单独盘问了他,接着让他同我和小姑娘当面对质,慢慢地,国王开始觉得我们的话也许是可信的。他要王后传令下去,一定对我给予最周全妥贴的照顾;他还恩准让格卢姆达克立奇继续照料我,因为他观察到我们相互间感情深厚。宫里特地为她备好一个舒适的房间,并指派一名家庭女教师负责她的教育,一名侍女给她梳洗打扮,另派两名仆人给她做些粗活,不过,照料我的活却全由她全权负责。王后吩咐给她做家具的御用木工为我赶制一个可用作我卧室的箱子,而箱子的式样则需经过我和格卢姆达克立奇的同意方可。那个木工实在是能工巧匠,在我的指点下,不到三个星期就为我做成了一座木屋。木屋有十六英尺见方,十二英尺高,配有一扇门,安了几扇推拉窗,还做了两个壁橱,整个就像是一间伦敦风格的卧室。用作天花板的木板能够通过两个铰链上下移动,这样就可以很方便放进一张王后陛下的家具商为我装饰好的床。格卢姆达克立奇每天都要把我的床拿出来晾晒,亲手铺好床后在晚上再把它放回去,然后锁上我上方的可自由开合的屋顶。另一个做活精细、以制作小玩意而极富盛名的工匠特地为我做了两把材质极像象牙的靠背扶手椅和两张带抽屉的桌子。木屋的四面墙上都铺了一层衬垫,地板、天花板也是一样,免得那些搬运我的人一不小心时发生什么意外;即使我坐马车,身体也不会被颠坏。我打算在门上装一把锁,以防大大小小的老鼠跑进房间来,于是铁匠试了好几次才打出一把他们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小的锁,我知道,某位英国绅士家门上的锁都要比这把还要大呢!我担心格卢姆达克立奇会把钥匙给弄丢了,便千方百计把它留在自己的一只口袋里。王后又传旨意让人用最薄的丝绸给我做几身衣裳,只是那丝绸几乎和英国毛毯一样厚,穿在身上非常笨重,后来穿习惯了才好一些。那身衣服是仿效国内流行的式样做的,有点像波斯服,又有点像中国服,看起来倒也大方端庄。
王后十分喜欢有我陪着,以至于到没我就吃不下饭的程度。我有一副专用桌椅,桌子就摆在王后陛下进餐的同一张桌子上,正好挨着她的左手边。格卢姆达克立奇则紧挨着我的桌旁站在一张放在地板上的小凳上,负责照料我用餐。我有一整套银碟银碗和其他餐具,与王后的餐具比起来,它们就如同伦敦玩具店里常见到的或者摆放在孩子们的玩具小屋里的餐具一样大小。我的小保姆把这些餐具保存在她口袋中的一只银盒内,我吃饭时,她才拿给我,而且她总是亲手把这些物品洗得十分干净。和王后一同吃饭的只有两位公主,大的十六岁,小的当时才十三岁零一个月。王后陛下时常把一小块肉放在我的盘子里头,让我自己切着吃,看着我一小口一小口地把东西吞下肚,总让她乐不可支。王后的胃口尽管不好,但她一口吞掉的食物足可让十多个英国农民饱食一顿,有段时间一看到她这种吃法我就直想作呕。她可以连骨带肉地将一只云雀的翅膀用牙齿嚼得粉碎,而那翅膀就有九只肥火鸡那么大,即使塞入嘴里的一小片面包也抵得上十二便士买来的面包。她用一只金杯饮酒,一口喝下的我们一大桶都装不完。她用的餐刀有两把拉直了的大镰刀那么长,而汤匙、叉子和其他餐具也都和她的餐刀的大小比例相同。我记得有一次好奇心起,让格卢姆达克立奇带我到宫里去观察一些人吃饭,十一二把这么巨大的刀叉一同被举起时,如此恐怖的情景实在是我有生以来从未见到过的。
按惯例,每逢星期三(前面我已提到,这天是他们的安息日)国王、王后都要跟王子、公主们一道在国王陛下的内宫里用餐。现在我已是国王的宠臣了,每当这时,我的小桌子小椅子都得摆在他左手边的一只盐瓶子跟前。这位君王非常喜欢与我交谈,时不时向我询问一些有关欧洲风俗、宗教、法律、政府和学术方面的问题,对此,我都竭尽全力详细地给他作了介绍。他的思路清晰,判断力也很惊人,对我所谈及的事物总能发表些极富远见的意见和看法。坦白的说,一提到我亲爱的祖国,说起我们的贸易、我们的海陆之战、宗教派别以及国家政党,我就不免滔滔不绝、没完没了。他所受的教育使他有颇深的成见,最后忍不住用右手将我拿起,一边用左手轻抚我,纵声大笑一通后便问我是个辉格党人还是个托利党人。然后,他转向站在他身后候旨的首相,说道,人的尊严是多么不值一提呀,连我一个如此小的昆虫都可以去讽刺它。不过,他又说道,我敢相信这些小东西也有他们自己的头衔和官位;他们造了些小巢小洞,就称之为房屋和城市;他们讲究服饰追求排场;他们谈情说爱、打仗、争吵、欺诈、背叛。他如此这般地说下去,而我却听得怒气填胸。听到我那高贵的祖国——艺术及军事的领袖、法兰西的天敌、欧洲的仲裁人、美德、虔诚、荣誉和真理之源泉、世人为之仰慕和自豪之地,居然受到这般轻视和奚落,我总是气涌如山。
不过当时的处境不宜让我对所受的伤害表示出太明显的愤懑,而且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渐渐怀疑起自己是否真地受了伤来着。因为数个月以来我已经习惯了这些人的举止言谈,举目所见的每样东西也都觉着大小合适,最初见到他们的身躯和面貌时所产生的慌乱和不适应到如今已渐渐不见了。如果此刻我看见一群英国贵族贵妇们身穿漂亮的生日礼服在那里装腔作势地或昂首阔步,或鞠躬行礼,或高谈阔论,说真的,我一定会嘲讽他们,就像这里的国王和他手下的高官们笑话我一样。的的确确,即使王后手托着我去照镜子时我也会忍不住笑话我自己的。何况,面对镜子中我俩在一块的情形,我会觉得再也没有比这种鲜明的对照更令人荒唐滑稽的事儿了。
而最让我气愤不已、令我难堪的莫过于王后身边的侏儒了。他原本是这个国家有史以来身材最矮的人(我确信他身高还不及三十英尺),然而,一遇到有个比他还小许多的东西便目中无人起来。因此,每当我站在王后的接见厅里的桌面上与贵族贵妇们谈话时,他总是摆出一副傲慢的神情,大摇大摆地从我跟前走过去,而且还不忘自以为是地对我的矮小评论上一两句。对此,我只能反唇相讥,称他为“哥哥”以作为回击,或向他发出要跟他摔跤的挑战,或是回敬他几句时时挂在宫廷小听差嘴边的玩笑话。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可能我说的一些话触怒了他,这小子便怀恨在心,居然站到王后陛下的椅子上,趁我正坐着吃饭,从未想到有人会害我之际,一把将我拦腰抓起,扔进一只装着奶酪的大银碗中,接着迅速地跑开去了。我一头栽进了奶酪里,如果我不是个游泳高手的话,那小命就很可能玩完了!格卢姆达克立奇那一刻正好在房间的另一头,而当时王后吓得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我的小保姆赶忙跑过来救我,把我从碗中拎了出来放到了**,这时我早已吞下了不止一夸脱的奶酪了。不过,除了损失一套衣服外(那衣服全弄坏了),我倒无甚大碍。那侏儒却痛痛快快地吃了一顿鞭子,这还不算,他还被逼着喝下了那碗我被扔了进去的奶酪。打那以后,他就从王后身边失宠了,很快,王后又把他送给了一位名门贵妇,我就再也没见到过他——那真是正合我意,若不如此,我还真说不准这坏小子还会用什么更加卑鄙的手段来报复我呢!
以前那侏儒也曾对我耍过一个卑鄙的花招,虽说把王后给逗乐了,不过同时也让她极为恼火,若非我不计前嫌为他求了情,王后一定会即刻将他赶出宫去。当时,王后拿了一根髓骨放到她自己盘中,敲出骨髓后又照样把髓骨竖立着搁回原处。恰好这时格卢姆达克立奇走到餐具柜那儿去了,侏儒注意到机会来了,就趁此工夫爬上了小保姆站着照顾我就餐的那条木凳。双手将我拿起,用力合并我的双腿就往髓骨里头塞,一直塞到我的腰部。我卡在那儿好一时间,样子显得十分滑稽;相信过了大约一分钟,人们才明白我出了什么事,由于我没敢大声呼救,我觉得那样的话,太伤自尊了。不过,好在君王们不常吃热饭,所以不曾烫到我的腿,只是长袜和裤子已损坏不能再穿了。因为有我的求情,那侏儒只挨了一顿痛打,没有再受别的惩罚。
我因为胆小,便往往遭到王后善意的嘲讽。她总问我,是不是我们国家的人都和我一样胆小如鼠。事情经过如下:一到夏天,这个国家就会不断受到苍蝇的骚扰,这些可恶的东西每只都有邓斯特布尔的百灵鸟那么大,每当我坐下吃饭时,它们的嗡嗡声就不绝于耳,实在让人没有片刻安宁。它们有时落在我的食物上,留下极为难闻的粪便或蝇卵。偏偏这些脏东西我都能看得非常清楚,但当地人却完全看不到,他们眼睛虽大,看小一点的东西就没有我敏锐。有时,这些苍蝇还会胆大地停在我的额头或鼻子上,一直叮进我的肉里,味道令人作呕。苍蝇身上那粘粘的东西我是一下子就看出来了,据我们的生物学家讲,它们就是凭借这种粘性物质才可能腿朝上在天花板上行走的。我千方百计来避免自己受这些可恶的东西的侵扰,不过,每次苍蝇落到我脸上,我仍旧禁不住要惊跳起来。那侏儒则往往用手抓上一把苍蝇,接着凑到我鼻子底下撒手把它们放出来,如同我们那儿的小学生玩恶作剧一样,存心和我捣乱,好讨王后的开心。为了挽回面子,我就拿着刀趁苍蝇还在空中飞舞的时候,将它们砍得粉碎,我身手十分敏捷,令他们叹为观止。
还有一天早上,格卢姆达克立奇把我连同我住的箱子一起放到窗台上,天气晴朗时她总是这么做,好让我透透气,因为我可不敢冒险让她把木箱挂在窗外的钉子上,就像我们在英国挂鸟笼似的。我打开一扇窗户,然后坐在桌前打算吃一块甜饼当早餐,不料此刻,甜饼的香味引来了二十多只黄蜂,它们一齐飞进我的房间,嗡嗡的叫声比二十支风笛奏出的低音还要响。有一些黄蜂抢夺了我的甜饼,一块块地将它叼走,另有一些围着我的脑袋飞来飞去,闹哄哄地叫得我手足无措,还心惊胆颤地怕它们会蜇我。最终我还是鼓足勇气站起身,拔出短剑在空中朝它们一通猛砍。我杀死了四只黄蜂,其余的都纷纷逃掉了,我赶忙关上窗户。这些昆虫一个个大如山鹁,我拔出它们的蜂刺一看,发现每根都有一英寸半那么长,而且锋利无比。我十分小心地将这些蜂刺收好,后来把它们连同其他一些古怪玩意在欧洲几个地方展出过;回到英国后,我送了三根蜂刺给格雷沙姆学院,另一根自己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