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目兵一闻刷马号音,各队由周番正目集队,率领之系马场刷洗马匹。
第二条目兵刷马时,须有该队官长一员监督之,如有刷洗不洁者,随时指出再刷。
第三条目兵刷马时,须将蹄铁检查有无损坏,有则报告官长,通知查马长,饬掌匠更换。
第四条马鬃长者,须剪短之。每日将马洗澡一次,洗时须用温水,搀以洋皂。天暖时在河或大塘内洗亦可。
第五条刷洗马时,其鼻眼口等处均须用布擦净。
第六条刷毕,闻饮马号音,各目兵率马鱼贯而行,前后距离不得逾三密达,亦不得拥积,不得令马匹随意乱奔,不准任意乘骑。
第七条马匹饮毕,各兵将马牵回,仍至系马场系好,由周番正目集队带回。
第三章马匹检查定则
第一条每逢星期六日午前行马匹检查时由周番官、查马长、马医长,并各队队官会同检查。
第二条马匹检查,须立一表格式,照表按条检查。查毕,由周番官另誊一份呈管带阅,一份交查马长、马医长,以便按表诊断其病症。又查其洁净与否,以便随时通知改良。
第三条检查时由各目兵牵至已所派定之马,如有刷洗不洁者,随时由周番官责罚。
第四条未检查十分钟以前,由各队周番正目集队至洗马场,牵马站成一列马队形。周番官到时,由各队周番正目报告某队原领马匹数目若干,今日实到数目若干。
第五条检查后,仍由该周番正目等牵至马场系好,集队带回。
第四章马匹外出定则
第一条凡马匹外出时,由卫兵检点匹数,记于粉牌,指饮马出操而言。入时,仍查其与原数相等与否,如其与原数不符,随时报告查马长、周番官,查其不符之原因。
第二条平时马匹外出,无论官长目兵之马,均须先将马厩内马名牌持向该队官处换牌,再将该队官之马牌持向营周番室换有火印之马牌,出门将此火印牌交卫兵司令室。回营时,仍将各处名牌换回各原处。无论官长目兵等之马匹,无此火印牌者,概阻止不准外出。
第三条马匹外出时,须经查马长允许此马可以外出,方能外出,否则,不能勉强。
第四条查马长应立一马匹外出簿,逐日马匹外出若干,每日晚八时送呈管带查阅。
第五条马匹外出时,马医长验明有无病症,如出时无病,回时而生病者,唯该骑手是问。若得急症者,不在此例。
第五章马匹作业后之保存法
第一条凡马匹操后,须在操场溜十分钟时,回营再用稻草将四腿逐细擦磨,以期其血脉流通,免生腿痛。
第二条如在春秋冬之季时,马匹作业后,其鞍屉不得即时卸下,须过一点钟后,方可卸鞍,以免有寒腰之虞。在夏天可随时去鞍。
第三条马匹作业后,如在夏天时,其勒衔须过一点钟后方可卸下。
第四条凡各队目兵溜马时,须有本队官长一员监督之。
附:厩舍值日排长之勤务
第一条厩内每日由各队轮流派排长一员为值日员,管理厩内马匹数目,稽查喂养合法否,并监督各队所派之厩舍当番兵。
第二条厩舍值日排长有检查每日每马所领麦夫料足称与否,并查兵夫喂养等之勤惰。
第三条厩舍值日排长室内设有日记簿两本,须记本日马匹总数、每队所领麦夫料之数及本日马匹出入之数。
第四条此规则原系暂定实行,将来如有改良,应随时酌改,以期日进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