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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妇人门上(第1页)

卷十妇人门上

胎前

属性:(脉辨验胎养胎恶阻胎动漏胎下血惊胎僵仆胎上逼安胎半产胎不长养过期不产咳嗽子烦类中风伤风伤寒疟痢子淋遗尿诸血吐衄诸痛子肿不语谵语子悬子痫乳泣腹啼鬼胎下私胎法断子法)经云。何以知怀子之且生。身有病而无邪脉也。人有重身。九月而喑。此胞络之脉绝也。胞络者。

系于肾。少阴之脉贯肾。系舌本。故不能言。无治也。当十月复。妇人重身。毒之何如。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

言有是病而用是药。药虽峻克。可无伤于胎息也。

金匮云。师曰。妇人得平脉。阴脉小弱。其人渴。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桂枝汤主之。

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有医治逆者。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

平脉者。言其无病之脉也。惟阴脉小弱。以其营气不足耳。凡感邪而营气不足者。则必恶寒发热。今无寒热。妨于食。是知妊娠矣。妊娠血聚气搏。经水不行。至六十日始凝成胎。斯时营气并于胎元。而胃气不足。津液少布。故其人渴不能食。宜桂枝汤和营益胃。设有医以他治。反加吐下者。此为恶阻。则绝之。谓绝止医治。候其自安。不可用药更伤其胃气也。楼全善云。尝治一妇恶阻病吐。愈治愈逆。因思仲景绝之之旨。遂停药月余自安。

妇人宿有病。经断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动在脐上者。为痼害。妊娠六月动者。

前三月经水利时。胎也。下血者。后断三月也。所以血不止者。其不去故也。当下其。桂心茯苓丸主之。宿有痼。谓妇人行经时遇冷。则余血留而为。然病妇人恒有之。或不碍子宫。则仍行经而受孕。虽得血聚成胎。胎成三月而经始断。断未三月而病复动。遂漏下不止。

在下。迫其胎。故曰痼害。胎以脐上升动不安。洵为真胎无疑。若是鬼胎。即属阴气结聚。

断无动于阳位之理。今动在于脐上。是胎已六月。知前三月经水虽利。而胎已成。后三月经断。

而血积成。是以血下不止。故用桂心、茯苓、丹皮、桃仁以散其。芍药以护其营。则血方止而胎得安。世本作桂枝茯苓丸。乃传写之误。详桂枝气味俱薄。仅堪走表。必取肉桂之心。方有去。之功。安常所谓桂不伤胎。勿疑有碍于妊。观下条子脏开用附子汤。转胞用肾气丸。俱用桂、附。内经所谓有故无殒是也。妇人怀妊六七月。脉弦发热。其胎愈胀。腹痛恶寒者。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脏开故也。当以附子汤温其脏。妊娠脉弦为虚寒。虚阳散外。故发热。阴寒内逆。故胎胀。腹痛恶寒者。其内无阳。子脏不能司闭藏之令。故阴中觉寒气习习如扇也。用附子汤以温其脏。则胎自安。世人皆以附子为堕胎百药长。仲景独用以为安胎圣药。非神而明之。

莫敢轻试也。

师曰。妇人有漏下者。有半产后。因续下血。都不绝者。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中痛。

为胞阻。胶艾汤主之。行经与结胎。皆属冲任。冲任虽持乎阴阳**。为肝肾之用事。然长养成胎。皆坤土所资。盖阴阳抱负则不泄。坤土堤防则不漏。若宿有瘀浊客于冲任。则阴自结。不得与阳**。故有时漏下半产不绝也。凡妊娠胎气。阳精内成。阴血外养。今阴血自结。与胎阻隔。

不得相和。独阴在内。作腹中痛下血。皆阴阳失于抱负。坤土失于堤防。此方皆治之。芎、归宣通其阳血。芍、地宣通其阴血。阿胶血肉之质。同类者以养之。甘草缓中解急。此方调经止漏。

安胎养血。然加减又必从宜。若脉迟缓。阴胜于阳。则加干姜。或见数大。阳胜于阴。则加黄芩。

可不言而喻矣。妇人怀娠。腹中痛。当归芍药散主之。

此与胞阻痛者不同。因脾土为木邪所克。谷气不举。湿**下流以滞阴血而痛。故君以芍药。

泻肝利滞。佐以芎、归补血止痛。苓、泽渗湿益脾。则知内外六**。皆能伤胎成痛。不独湿也。

妊娠呕吐不止。干姜人参半夏丸主之。

此即后世所谓恶阻病也。先因脾胃虚弱。津液留停蓄为痰饮。至妊二月之后。浊阴上冲。中焦不胜其逆。痰饮遂涌。中寒乃起。故用干姜止寒。人参补虚。半夏、生姜治痰散逆也。

妊娠小便难。饮食如故。当归贝母苦参丸主之。

此小便难者。**热郁。气结成燥。病在下焦。所以饮食如故。用当归以和血润燥。贝母以清肺开郁。苦参以利窍逐水。并入**以除热结也。

妊娠有水气。身重。小便不利。洒淅恶寒。起即头眩。葵子茯苓散主之。小便利则愈。

**者内为胞室。主藏津液。气化出溺。外利经脉。上行至头。为诸阳之表。今**气不化。

水溺不得出外。不利经脉。所以身重洒淅恶寒。起即头眩。但利小便。则水去。而经气行。表病自愈。用葵子直入**。以利癃闭。佐茯苓以渗火道也。

妇人妊娠。宜常服当归散主之。常服即易产。胎无疾苦。产后百病悉主之。

内经曰。阴搏阳别。谓之有子。尺脉搏击者。由子宫之气血相搏。而形于脉也。故妊娠之血。

不可以静。静则凝泣。亏少则虚。皆不能与化胎之火相合。要其胎孕生化。必先和其阴阳。利其气血。常服养胎之药。非惟安胎易产。且免胎后诸患。芎、归、芍药之安胎补血。白术之补胃养胎。其胎外之血。因寒湿滞者皆解之。黄芩化壮火而生气。故为常服之剂。然当以脉证虚实加减。

有病则服。否则不必也。

妊娠养胎。白术散主之。但苦痛。加芍药。心下毒痛。倍加芎。心烦吐痛。不能食饮。加细辛一两。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后。更以醋浆水服之。若呕。以醋浆水服之。复不解者。小麦汁服之。以后渴者。大麦粥服之。病虽愈。服之勿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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