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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恩负义的公主(第5页)

撕心裂肺的痛似是永无终点,我总以为这一轮该是顶峰了,但紧接着便会有新一轮的**袭来。一会儿身体如同沙漠戈壁中的火焰山,一会儿又如冰沙冻土里的寒窖窟。冰火两重天里,我听见连镜跟封然说:“封然公主,我不是和你商量,只是出于基本礼仪和你说一声。这个人我今天晚上必须带走。你鬼族既没有权力也没有本事扣留她。”

我又听封然回道:“哼,这等货色也值得你来抢,莫非狼族的女子你玩腻了,变个花样玩?”

“啪”一声火辣辣的声音响起。

连镜说道:“封然,这一巴掌打得如何?可别好了伤疤忘了疼。我看你就剩一张皮囊看着不错,别到时候连这张脸都保不住。我可不是劈个心脏都要你逼出手的紫微。要不是看在你这颗心是青漓一片一片鳞养出来的,不然趁今儿个我心情不好,我早就再劈你个灰飞烟灭,也省得你给封煞再添出点乱儿来。”

比起我刚才跟封然扯这个道义讲那端爱情的憨傻状,连镜煞是威严的呵斥和讥讽甚得我心。在艰难的皮肉之痛下,尚还想伸出双手来鼓鼓掌。

忽然我觉得,活得真实一些,虽然有时候看上去邪恶一些,但确实比正儿八经地端着让人轻松很多。听连镜这般狠话,自是率性和解气得很。

我没有如愿去神宵宫,掉了个头却进了襜褕国。襜褕国是个大谷地,为襜褕狼族聚集地。谷地外围是一圈巨型山峦。因是处仙泽之地,普通小仙们没法踩朵云随随便便飞到其高空落下,又因里三层外三层重重相裹的山峦,也很少有访客愿徒步过来拜访拜访——即便是有那么几分愿意,但也惮于迷失在错综复杂的层层叠嶂中而不敢前来的。故狼族所在的襜褕国甚是神秘。若不是狼族出了个名声在外的叫静朗的美人儿,众神仙怕是要将三千年前助天族大败魔族的襜褕国忘记了。

我想,进了这襜褕国,如同进了个大迷宫。进来仗着连镜倒是容易,可要再顺顺当当地避开连镜遛出去就难了。

这般忧虑中,痛楚已渐渐散开。大汗淋漓地,我又昏睡在连镜的怀里。

我一直觉得连镜在襜褕国不是个文官就是个武将,当是有豪宅几所,良田万倾,丫鬟侍童随时可差使,锦衣美食丝毫不用愁的,万没想到来到襜褕国醒来的第一眼,看到的却是一简朴的院落民宅,一方池塘,毫无奢侈之风,略微还透露着寒酸。

我想,我可能是又误会连镜了。

小伙子敢于和鬼族的公主呛声,敢于和天族的上仙称兄道弟,不代表这是个有地位的神仙,只能说明他是个不怕死或不要脸的勇士或泼皮而已。而这枚勇士泼皮将我带到这个万水千山之外的地方。我坐在院落里,俯望着重峦叠嶂间白雾缭绕、不见人烟也没有狼烟,顿觉得道阻且长。

我看着案台上一摞话本子,跟连镜说:“要是带不来活人,给我带条活狼也罢。最好是公的。母的我已经不敢碰了。”

最近我和连镜都很沉默,更衬得山上一片寂冷之色。我本在神宵宫的时候就习惯了冷清的日子,料想这场沉默应由好扯皮的连镜打破,没想到连镜很有骨气地一直默默地做饭,默默地看书,默默地给我熬药。哪怕是我瘾头发作时,他也是紧紧锁着眉头抱着我。等我平静了,他就撒开拥我的手出了屋。

我望向那边开了满池莲花的方塘,静静等着连镜回答。

连镜皱着眉毛,森冷的眼神投向我。

我只好缴械投降:“呐,我是小狗还不行啊?做小狗不是和你们狼族还亲近一点,你也不高兴啊?”

连镜眉毛舒展了一点,脸色也好上了几分。

我看他神色,念着接下来的日子应该好过很多,便懒得再说些什么。

倒是连镜脸色好了,事儿也多了。每天早晨起来时,拉着我先爬一趟山。彼时,我两眼还未完全睁开,沉睡中被连镜摇醒,糊里糊涂地被套上一件小袄子,便踏上了下山上山的路。偶尔我偷个懒,想着用法术飘一会儿,很快就被连镜发现。于是这座倒霉的未知名的山被禁用了法术。

日子便过得更是艰难。

因每日早上甚是劳累地爬了山,以前罂粟籽于身体的反应便淡了很多。有时候一两天过去,除了爬山爬得腰酸背痛,身体倒是一番通畅。

我在凡间住的时候,虽好那繁华热闹的酒肆茶馆,却喜欢住在偏僻安静的地方。大概自小住神宵宫的原因,对睡眠条件几近苛求。当时我也住在山边上,记得同住在山下的还有个王寡妇和他家的瘸腿儿子。这个瘸腿儿子长得什么模样我已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时他一壮举。前因是王寡妇娘家人给他儿子做了个媒,女方家在三座山再加上五里路的朱家庄。听说那女孩对这门亲事还有些犹豫,虽说这女孩儿眼睛略微有些斗鸡,但配个瘸腿郎官确实是绰绰有余的。那瘸腿儿子一听说此事,每日天还没亮就拄着拐出门,提着几斤山上摘的鲜果,爬过三座山,再走上五里路,去见他那不知道过不过得了门的媳妇。这么坚持了差不多半年,瘸子走路不用拐杖也快健步如飞了,那女孩也动了芳心便被娶进了门。

本来这个故事快要被填到脑子的边边角角里,但因为最近总面对着重重高山,不知不觉地便想起了这段往事。那时有感于凡人愚公移山般的诚心和热情,我还偷偷给那王寡妇送了几株专治瘸腿的药草。可没想到,做了神仙还能被困在山里面,不知要是也不管死活不管结果地往山外走去找仙主,也会不会感动上天,将这些山夷为平地呢?

这般想来,当时颠颠地不顾死活便要去神宵宫找仙主,实在有些莽撞。连镜拦着我,还真是拦对了。既来之则安之,那便好好住下吧。

近来连镜心情很好,具体表现在拉我起床的时间越来越晚,爬山的行程也日渐变得绕着院落散几圈步。因体力消耗锐减,我心情也变得不错,常和连镜在山上赏花钓鱼。于我来说,时光是件最多余最值得挥霍的东西,有时候在水塘边一坐便坐上整整一天。连镜在旁边捏一本书倚在椅子边上随意地翻着。偶尔我打一盹儿,醒来时便在寝房的**,连甚么时候被连镜搬回来都不知道。要真无聊了,也会去灶间看连镜围着围裙,认真严肃地做几道新鲜的菜品来。旁边还放着白日里他看的书,拿起来一瞧才知他竟还看《滋补食疗九十九例》此类在凡间专门售卖给未出阁少女用来做新妇培养的书籍。

我便更加确定连镜有将来在山脚下开个饭馆的打算。

直到有一天,有个穿着淡蓝锦衣的男子笔挺笔挺地站在院落外,拿着一叠一叠的文书,恭恭敬敬地等着连镜让他进去。因这座山不得施法术,他大概是爬了山上来的,脸上有莹莹汗珠,却没见喘气累着的。

他轻轻地在外面揖了揖身子,对连镜道:“殿下,丹竹山的晨雾虽有疗伤淡情的功效,但君王担心您在这里待久了误了宫里的正事……”

我一个趔趄,才晓得自己是从一个殿下的手里跑到了另一个殿下的手里。

我坐在烟华殿的梨木椅子上,翘着腿看连镜淹没在一堆高耸的文书里。此时的他抿着嘴皱着眉,一支上好的太湖羊毫在他手里飞转,很有殿下的架子。比起初听到别人唤他殿下的震惊,现在心里多是一种市井小民一般的自豪感。想着这个殿下曾看过我的《素女经》,陪我下过勾栏,还帮我煮过莲子羹,真正让人觉得恍如隔世。

因他一副极其严肃郑重样子,连带着我在这烟华殿也甚是拘谨。我瞄了眼放在边上的核桃果,抓了几粒装兜里,想着到外面走走顺便磕磕牙。我刚起身,连镜就从那浩瀚的书海里抬起头唤了我一声“小青”。

他这一声“小青”显然没有跳出他处理繁琐公事的心境,不似以前叫我时,带着那么一丝温暖,所以听见这么一句干巴巴的话后,我竟然诚惶诚恐地转过身,扬了扬我手中的核桃果儿道:“我就在门外,砸个核桃吃。走不远走不远。”

我不满意地道:“照你这么说,我以后也不用喝莲子羹,直接吃点仙术就饱了。吃核桃,就在于慢慢砸,慢慢挑肉的过程。这个么,大致上跟凡间挑媳妇一样的。娶个媳妇进门主要还是为了延续香火,但不能为了延续香火,直接上来就生。需要调调情,生点男女之间的爱恋和欢喜,这样这个孩子生下来,才能让人看着圆满。这怀胎十月终是有些个道理,如若跟鸡啊鸭啊一般,一天便能生个蛋,一月就能孵出一拨来,便没有了这满足感了。”

说话间,连镜扇着扇子走过来,听着我的话,眼里氲出笑意:“小青的见解一直很独到,很别出心裁。砸个核桃还能砸出点情感来。不过你这么说鸡啊鸭啊,怕是让天上的浮黎大帝听见,要有些不高兴了。”

我狐疑地问道:“为什么?”

连镜坐在刚才我做过的梨木椅子道:“因为他自称前身是只凤凰,但上次陪同父君和玉帝喝酒聊起时,才知他原来是只小鸡。”

这个浮黎大帝我大致还有些印象。道法会上,每次他都正襟危坐地喝着酒。眼皮和嘴角都耷拉着,一说话都是之乎者也地冷冽又无趣。每次他一论道,我便如听到催眠咒,沉沉睡去。

道貌岸然的浮黎大帝原来是只高傲的小公鸡。

因形象对比太鲜明,我哈哈大笑。笑完之后不由问道:“狼族一向不理三界之事,独然置身世外。你怎么还能与玉帝一块儿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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