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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改革过程中的得与失(第1页)

第十六章:改革过程中的得与失

一、民政方面的实践

以上青苗、均输、市易、募役四法,都是当时老王创设的有关民政财政的法,其他就旧法而整顿改良的还有很多,今略论如下。

农田水利法,老王所开水利不能数清,如疏通黄河、清汴河。

老王提到疏通黄河,说:“向北流不通,加上水到处漫流,时间长了就沉淀堵塞。去年修了两条渠,花费很少,而公私的田都露出来。原来淹没的地方,都成了肥沃的土地。”

当时司马光、欧阳修两人出来阻止。

欧阳修说:“开河如放火,不开如失火,与其劳费民力,不如不开。”

老王说:“劳民以除害,就是所说的治理天下。”

就这两种说法而言,一是偷安,是一任劳,谁更有贤德很容易看出。

有关清汴河的议论,老王是早就倡导过,直到乞求退休后,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才开始施行。疏通水利的利害显而易见,而更多的士大夫以竟然以意气进行反击。如当时苏轼上书诋毁这事:“天下久平,百姓的物资滋生,四方的遗利已经用尽,现在想凿空寻求水利,必将生出大的烦扰”。

这都是以一切不事事为主义的,当时的士风就是这样。

中国直到今天,遗失的利益遍地都是,况且宋代刚处于大乱之后,而真宗、仁宗年间的凋敝,又如前面所叙述。宋代士大夫就是这样的,宁愿消停过苦日子,也不愿起来瞎折腾。

方田均税法,有一个成功的例子。

宋仁宗景祐年间(公元1034—1038年),河北肥乡县田赋不公平的程度,已达到百姓所能承受的极限,民怨沸腾,群情激愤,严重影响了肥乡县社会秩序的稳定。当时肥乡县贫富两极分化十化明显,官僚、豪强巧取豪夺,大肆兼并土地,手中掌握大量的土地资源人力资源,却隐田隐丁,逃避税赋。贫苦百姓手中的土地被蚕食殆尽,却要承担着繁重的苛捐杂税。而县衙登记的田赋征税底册上,土地分配数据已与实际情况严重脱节。

因此,素有河北“粮仓棉海”之美誉的肥乡县,按田赋征税底册征收税赋,根本就无法征收到位。河北转运使杨偕面对这种现实,忧心忡忡,一筹莫展。税赋收不上来没法向朝廷交代,动用国家机器强行征收又唯恐激起民变,引发社会动乱。

时任大理寺丞的郭谘与杨偕私交甚厚,知道这件事后对杨偕说,处理这件事并不难,如果让我走一趟,可以马上解决。杨偕非常高兴,马上上书仁宗皇帝,要求借用郭谘到肥乡县承办棘手的赋税征收事宜。皇上准奏并派遣秘书丞孙琳作为副手协助郭谘,前去收税。

郭谘聪慧过人,经科举考试步入仕途,先后任参军、中牟县主簿、大理寺丞、济阴知县等职。

郭谘上任伊始,即与孙琳深入肥乡县的社会底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征求百姓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制定了实际丈量土地,根据占有土地多少确定税额的方案,也就是方田均税法。

具体做法是,每年九月开始,由县衙派人四出丈量土地,清括隐田。以东西南北各千步为一方,面积约当41顷66亩160方步为一方田。方田四角,立土峰以为志。然后参酌土壤色泽、厚薄和肥瘠划为五等,分等确定税负。到第二年三月,将丈量结果和所定税负张榜示众,如无异论即付诸实施。

从以上的具体做法可以看出,方田均税实际上是一种整理、核实计税依据的地籍制度,它为我国后代进行土地清丈开创了先例。实施方田均税的效果是,纠正无租之地,使良田税重,瘠田税轻。除可供种植农作物生产用的田地以外,其他荒地都不征税。据《肥乡县志》记载,当年肥乡县免除无地而有租税者400家,纠正有地而无租税者100家,收取逃漏税款80万,逃亡的农民又重归故里,安居乐业了。

郭谘与孙琳在肥乡县实行方田均税大获成功,轰动朝野,宋仁宗闻奏龙颜大悦。

谏官王素审时度势,趁机向宋仁宗建议均天下田赋。

宋仁宗征询宠臣翰林学士欧阳修的意见,欧阳修说行,就这么办吧!

宋仁宗准奏,责成主管全国财政的三司牵头负责此事。三司经过商议,一致同意欧阳修的意见,认为郭谘孙琳采取方田均税的办法切实可行,效果显著,遂议定让郭谘孙琳负责推行方田均税法。并议定先在亳、寿、汝、蔡四州推行,择尤不均者均之。于是朝廷派遣郭谘与孙琳先往蔡州。为了推行好方田均税法,郭谘总结了肥乡县的实践经验,重新制定采取了四十条措施,使蔡州的方田均税得以顺利实施。仅上蔡一县,就查出隐田二万六千九百三十馀顷。

宋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老王推行变法,把郭谘的方田法加以补充作为一项主要的改革内容予以大力推行,先后在京东、陕西、河北、秦风、鄜延五路试行。共清丈田亩2,484,349顷,占当时耕地面积的54%。丈量出大量隐漏的田产,限制了土地兼并,为国家财政增加了大批税收。

方田均税法的施行消除了隐田逃税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在短时间内大幅增加了国家赋税收入。但由于方田均税法触动了豪强地主阶级的既得利益,在实行的过程中多次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和阻挠。最终未能撼动当时强大的利益集团,引发了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大官僚不择手段的阻挠。

元丰八年,处在既得利益集团顶层的宋神宗下令停止方田均税法,最终于宣和二年(1120年),完全废除。已清丈的田地数据全部归零仍照旧法纳税,宋代的税收史在这里打了个回马枪。

二、富国强兵的军事改革

坐看历史,在世人的眼中,都认为宋朝是个弱者,跟辽国打不占上风,跟西夏打也没占到便宜,后来被金所困,最后灭于蒙古。

宋代军队并不少,战斗力之所以如此低下,主要是体制问题。

大宋军队总数最多时,一百二十万左右,养这些人花费了国家收入大半,结果一打仗,能赢就是奇迹了。稍有见识的人不能不为此感到忧虑,老王也发现了。

老王认为“兵不在于多,而在于精”,这样做的好处不但能节省开支,还能使军队发挥应有的作用。于是,老王提出了裁军的办法。

关于裁军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早在仁宗朝范缜就曾提到过,宋仁宗是个优柔寡断的主儿,不能和他来讨论大计。而神宗同志年轻有为,对干这个事充满信心。然而,一谈到要实际操作,群臣们一个个都变了脸色,谁也不敢负这个责任,首先阻挠的就是司马光,他说:“沙汰既多,人情皇惑,大致愁怨,虽国家承平,纪纲素张,此举亦无能为。然诏书一下,万一有道路流言,惊动百姓,朝廷欲务省事,复为收还,则顿失威重,向后不复可号令骄兵。若遂推行,则众怨难犯,梁室分魏博之兵,致张彦之乱,此事可鉴者也”。

司马光向来是反对老王变法的,理由很简单,担心骄兵不能控制,把这帮混子惹怒了,跟朝廷干上了怎么办?这件事关键要皇帝下决心,老王开始向神宗同志讲大道理。大概是说皇帝你施行仁义,为的黎民百姓,国家昌盛,此是顺应天意,怎会如司马光这帮混蛋所说的,搞的亡国呢!

人人都喜欢被戴高帽,当然皇帝也不例外,因为他也是个人。此外,年轻的宋神宗当然也看到了,军队占了国家开支的主要部分,花钱养了一群废物,这笔买卖宋神宗是不会做的。

熙宁元年(1068年),神宗下诏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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