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招婚字
立主招婚字人彭连发,情因有孙女名唤长妹,年庚二十五岁,不幸先年长男阿安身故,留下此女承接宗祧,凭媒说合,招得李阿云为孙婿,当日凭媒言定,李家备出花红聘金百七拾大元正。自此以后,生有长男,系归于彭家为嗣;其余多生男女,系归于李家永承宗祧;倘生一子,二姓均分。夫妇调和,子孙昌盛,螽斯振振,瓜瓞绵绵。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主招婚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发实收到字内聘礼银四拾大元正,立批。
又批明:字内仍有百叁拾元,系先日向得连家赎身,即李家备出,立批。
又批明:现带彭家坟墓一穴,清明之日,李家祭扫,立批。
又批明:现带坟墓一穴,日后生有长男,养成十六岁,即将坟墓交还彭家管理,立批。
又批明:其长妹之祖父、母三人日后登仙之期,每一人李家备出哀费拾元,立批。
光绪三十三年丙午十一月日说合媒人萧锦奎
在场见人罗连兴
依口代书人李桂芳
立主招婚人彭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