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偷枪
三人一拍即合,鬼鬼祟祟地来到陈志家门口。
陈德华从怀里掏出一根铁丝,熟练地捅进锁孔里,只听“咔嚓”一声,门锁开了。
三人蹑手蹑脚地进了屋,开始四处翻找猎枪……
……
到达城里后,陈志谢过林婉,带着猎物前往市场。
陈志扛着猎物,在拥挤的人群中穿梭,寻了一块空地,将“战利品”摆放整齐。
他点燃一根卷烟,深吸一口,眯着眼打量着来往的行人,活脱脱一个老练的猎户。
没过多久,一个穿着考究,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踱步而来,手里盘着两颗核桃,眼神精明,一看就是个生意人。
“小兄弟,你这野味怎么卖啊?”
男人操着一口带着本地口音的官话,上下打量着陈志的猎物。
“这位老板,您真是好眼力,我这都是刚从山里打的,新鲜着呢!”
陈志满脸堆笑,指着猎物介绍道。
“野兔,野鸡,黄鼠狼,应有尽有,您想要什么?”
这男人正是王老板,在市场里摸爬滚打多年,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他一眼就看出这些猎物的品质不错,心里盘算着如何压价。
“这兔子看着瘦巴巴的,毛色也不太好,野鸡也小,这黄鼠狼……”
王老板摇摇头,故意挑剔。
“这价钱嘛……”
陈志也不恼,顺着王老板的话说道:“老板您说得对,这兔子是瘦了点,毛色也不够亮,野鸡是比家养的小,黄鼠狼嘛,也确实不太肥。”
王老板一听,心中暗喜,看来这小子是个雏,好忽悠。
谁知陈志话锋一转,“不过,老板您想想,这山里的野味,那可是纯天然的,肉质鲜美,营养价值高,城里人有钱也难买到啊!这兔子,在山里跑得快,肉紧实;这野鸡,吃的是虫子草籽,肉香;这黄鼠狼,皮毛值钱。”
最后,陈志“忍痛割爱”,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了王老板。
王老板心中窃喜,以为占了便宜,爽快地付了钱。
陈志拿到钱,也不急着走,反而和王老板聊起了生意经,虚心请教如何更好地销售野味,并表示以后可以长期合作,稳定供货。
王老板见陈志年纪轻轻,却如此懂事理,而且手里又有货源,便起了招揽之心。
“小兄弟,我看你挺有头脑的,有没有兴趣跟着我干?我给你更高的价格,保证你赚得盆满钵满。”
陈志笑着婉拒了王老板的好意:“老板,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还是喜欢自由自在,不受约束。”
王老板见他态度坚决,也不再强求,只是拍了拍陈志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年轻人,有想法是好事,但也要懂得把握机会啊。”
离开市场,陈志并没有直接回家。
揣着沉甸甸的钞票,他心里却并没有多少喜悦。
打猎虽然来钱快,但风险也大,而且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他需要找到一个更稳定、更安全的赚钱方式。
八十年代,正是养殖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如果他能抓住这个机会……
“养鸡!”
陈志猛地一拍大腿,差点把自己吓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