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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初涉官场不轻松(第1页)

第二章、初涉官场不轻松

一、乡试失利,却有意外收获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不会让他随随便便成功。永乐十二年(1414)八月初九,十七岁的于谦来到浙江贡院,开始了连续九天的乡试。

“乡试”听起来挺低调很接地气,但举办地点可不是什么乡村,而是各布政司所在地,绝对的中心城市,全国只有十六个考点(两京十四省),这已经是各省府能够承办的最重要考试了。乡试每三年才举行一次,主考官都是从朝廷直接派来的,为的就是防止地方舞弊。

千万别以为乡试容易。事实上,它的竞争极其惨烈,两京十四省数万甚至数十万有秀才身份的考生中,只有大约两三千人能够脱颖而出,取得举人资格,并获得前往京师参加会试的资格;第二年,这些精英全部集中在南京贡院参加会试,争夺两三百个进士指标。

因此,说能通过会试的是万里挑一,一定程度上并不夸张。退而求其次,在大明王朝,只要能获得举人资格,也就为自己争取到了一份“铁饭碗”,从此除非触犯刑律,就会一直拥有官员待遇,可以随时递补为官。而且,明朝几乎不存在元朝那样的贵族世家,更不会有唐朝那样将军权、民政和财权一把抓的节度使,从国家到地方的行政权力,都需要文官来行使。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于谦家离浙江贡院不过区区一里多路,这才叫标准的学区房,真正赢在起跑线上。于谦的起点,比很多人的终点还要高,他根本用不着备车,哼着小曲、吹着口哨就走过去了。而很多省城之外过来的秀才,只能早早赶到钱塘县城,投宿到贡院周边的客栈之中,让老板数钱数到手抽筋。

元文宗至顺三年(1332)八月,时年仅有二十二岁的于谦同乡,大明开国第一谋臣刘基,也从本省的处州路青田县赶到杭州参加乡试,并顺利获得举人资格。第二年,刘基北上大都(北京),以三甲第三十名的优异成绩高中进士。

大明建立之后,朱元璋很快就恢复了科举。洪武三年(1370)八月,首次乡试在各行中书省所在地举行。明朝科举的录取规则,主要就是由刘基制定,并经朱元璋进行了调整。刘基还担任了直隶乡试的主考官。

弘治五年(1492),一个于谦的忠实粉丝,也从绍兴府余姚县来到了杭州,也顺利地考中了举人。这个年轻人,正是心学圣人王阳明。他中举时,还没过二十一岁生日呢。

不过,王阳明之后的表现有些拉跨。他后来在北京连续参加了三次会试,屡战屡败,直到二十八岁“高龄”时,才艰难的考中进士,成绩是二甲第七名。

那么和他俩相比,于谦的表现如何呢?

对于此次乡试,于谦本人是志在必得。周遭几乎所有人都向于仁提前祝贺,让他准备请客,甚至准备给这秀气的孩子做媒。

是啊,于谦不行,谁还能行啊?

此时,永乐皇帝朱棣还在北京,短期内不打算回来。因此来年的会试和殿试,都将放在陪都北京举办。

如果于谦通过乡试,他就将成为大明第一批在北京参考的举子。当然,对广大南方考生来说,还是在南京考试方便得多。

榜单公布出来了,于谦不慌不忙地挤地人群里。他信心满满,觉得很快就能看到自己的名字。不过随着时间流逝,于谦的表情从放松变成了紧张,进而又相当失落。从第一行瞅到最后一行,他还是没有找到最熟悉的那两个字。

于谦落榜了!这消息就如同长了翅膀,在街坊中很快传开了。多数人当然要登门安慰一下,毕竟长公子才十七岁,三年之后还能再考。再者说了,这个年龄就中举的,实在也不多啊(想想范进吧)。被誉为明朝第一政治家的张居正,倒是在嘉靖十九年(1540),十六岁时高中举人。

按今天的标准,十七岁(周岁16)的孩子还处在青春发育期,家长免不了反复警告早恋的危害性。可在大明年间,这岁数已经能成家娶妻了。落第之后的于谦,当然没有心思想姑娘,没有条件约姑娘,更没有底气追姑娘。

不过,他很快就从不开心中解脱出来,继续埋头读书写作,乐在其中,甚至很少出门。

这种不服输的狠劲,显然是父母乐于看到的。于谦之所以落榜,只因文化大省浙江的竞争实在激烈。于谦本人,又将大把时间,用在读一些“闲书”上面,交点学费也不算什么坏事。当然,以他的基础,只要认真起来,连自己都怕。

于谦乡试失利,自然也失去了次年会试的机会。

大明开国以来已经举办了多次会试,但都是在南京举办的。永乐十三年(1415)二月,正值永乐第二次北巡未归,会试和殿试不得不放在北京。坊间已经传言,永乐皇帝很可能要把京师迁到北京去。

大运河的南部起点是杭州,北部终点就是北京。经常在运河上坐船的于谦,此时不会想到,自己和北京之间,还会有那么多的缘分。

盘点一下,这是自大业元年(605)隋炀帝开设科举以来,汉人王朝首次在这座北方城市举行国家最高级别的考试。当然,辽金元三个少数民族政权,都已经在北京搞过会试和殿试了。

最能代表于谦个性的《石灰吟》,很可能就是在这段时间内写出的。这也充分证明了于谦的理想高远,绝不是为了一官半职而发奋读书。而所谓“一语成谶”,这首诗与“救时宰相”之说一样,精准的预测出了于谦的命运,自然也引发了后世学者的种种怀疑。

今天我们读来,无疑感慨良多。正如名满天下的《满江红》可能并非岳飞所做,但却是其英雄气概的完美写照一样,《石灰吟》就算不是于谦所写,但却有力了彰显了他的伟大风骨和赤胆忠心。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三年时间很快过去。于谦的信心更足,心态更稳。他再一次前往浙江贡院,再一次坐进了乡试考场,再一次挥笔疾书,迎接命运的考验。哪里知道,上天再次和他开了个玩笑,他再次体会到了名落孙山的郁闷。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下》中的这段名句,于谦早已经烂熟于胸,但这个时候,他却更能理解其中的深意。

人生的道路岂能没有挫折,大丈夫岂能因此一蹶不振?当然,这时候的于谦还不能称为大丈夫,只能算是小光棍。他没想到的是,在连续两次遭受打击之后,随之而来的重大收获,却很快让他既意外又惊喜。

永乐十六年(1418),农历戊戌狗年,太平坊于家老宅张灯结彩,高朋满座。杭州本地很多名流都来了。二十一岁的于谦成功告别了单身狗,妻子是翰林学士董镛之女董氏。

显然,这是一桩门当户对的亲事。

明朝规定的最低成婚年龄,是男子满十六,女子满十四。当朝的永乐皇帝,是在十七岁时完婚的。这个岁数的于谦,都算得上大龄青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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