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头虎脑,竟然一点害怕的样子都没有。
下一个瞬息,更是讨好地冲着郑秋雁吐着舌头,摇着尾巴。
这个小东西看上去,别提有多可爱了。
顿时,郑秋雁唇边,不由自主地泛起了一抹笑意。
一颗心,彻底地被它给萌化了。
其实,要细说起来的话,郑秋雁很喜欢小动物,尤其是这种毛茸茸,呆萌又可爱的。
只可惜,她的母亲有哮喘病,天生对粉尘过敏。
所以,偌大的郑家别墅里,是见不着一只毛柔柔的小动物的。
想不到,在这个地方,居然能发现一只这么可爱的小白狗。
下一刻,情不自禁地抬起脚步,郑秋雁想往跟前凑一凑。
可谁知,她刚一动,小狗就手脚并用,艰难地从地上爬了起来。
而后一转身,慢慢朝后走去。
毛茸茸的身子左摇右晃的,憨态可掬。
并且,每走两步便会一回头,瞅上郑秋雁两眼,与此同时,讨好地晃晃尾巴。
见状,郑秋雁想都没想,便直接慢慢跟在了小狗的身后。
而此时的司机,正在全神贯注的修着车。
透过车窗,杜小月复杂的目光,一瞬不瞬,定定地落在了郑秋雁的背影上。
瞳孔微眯,一丝异样的精芒,以极快的速度一闪而过。
只是眨眼之间,便没了半点的踪迹。
而郑秋雁怕吓到小狗,所以她的动作并不快,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慢慢地在身后跟着。
就这样,在不知不觉间,郑秋雁就被引到了一条狭窄的小巷里。
深一脚,浅一脚,缓缓深入。
而心思全都放在小狗身上的郑秋雁,自是没有注意到,在右侧民房的房顶上,此时正坐着一个男人。
四十来岁,大光头,脑袋上一根头发也没有,剃得锃亮锃亮的。
身上穿着的衣服歪歪斜斜,埋埋汰汰的。
嘴角叼着一根野草,吊儿郎当。
五官长得不咋地,颇有点面目可憎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