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心早就死在了那个催债电话打爆的夜晚。
现在,这具躯壳只是找个地方,把自己埋了而已。
去哪里都一样。
反正,都是活着受罪罢了。
田乐乐是在深秋抵达那个叫溪口的小村庄的。
她在村头租了一间废弃的小屋,狭小、阴暗、漏风,却足够让她藏身。
她靠帮村里人洗衣、扫地、干农活换一口饭吃,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与人交流,不与人亲近,像一株默默生长的野草,卑微、沉默、毫无生气。
村里的媒婆很快盯上了她。
田乐乐长得清秀,皮肤白,性子安静,手脚看起来也麻利,在媒婆眼里,是“能过日子”的类型。
没过几天,就有人上门说亲,对方是村里一个叫王老实的农夫,三十多岁,父母早亡,家里有一间土坯房,两亩水田,为人看着木讷,不多话。
村里人都说,王老实“老实本分”,嫁给她,田乐乐能吃饱穿暖,有个依靠。
田乐乐没有犹豫,一口答应下来。她不爱他,也不喜欢他。
她的心早在唐溪钦停止呼吸的那一刻,就跟着一起埋进土里了。
她只想找一个地方落脚,有一口饭吃,有一张床能睡,不用再面对生死,不用再想起那些剜心的过去。
嫁人,对她而言,不是归宿,只是生存。
她对婚姻没有期待,对男人没有信任,对未来没有任何幻想。
她只是需要一个身份,一个壳,把那个曾经叫田乐乐、曾经深爱唐溪钦的自己,彻底藏起来。
婚礼简单得近乎潦草。没有婚纱,没有仪式,甚至没有一顿像样的酒席。王老实找了村里几个相熟的邻居,炒了两个菜,买了一瓶廉价白酒,就算是成亲。
那天晚上,田乐乐坐在土炕边,看着窗外漆黑的夜空,没有丝毫喜悦,只有一片死寂的麻木。
王老实也没有多兴奋。在他眼里,娶媳妇不过是为了传宗接代,为了有个人洗衣做饭,为了家里有个女人撑着。
他看田乐乐的眼神,没有爱意,没有怜惜,只有一种“属于自己的物品”的占有欲。
那天夜里,没有温存,没有交流,只有机械的、冰冷的触碰。田乐乐闭着眼,一动不动,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
她脑海里闪过的,不是身边的男人,而是唐溪钦清冷的眉眼,是唐溪钦颤抖的指尖,是唐溪钦在她怀里最后一丝温度。
她觉得肮脏,又觉得可悲。
她曾经……可,如今却沦落到如此地步。
她没有选择。
王老实一开始还算“老实”。
他话少,每天天不亮就下地,天黑才回家,吃饭、睡觉、干活,日子过得机械而重复。
田乐乐也安分,洗衣、做饭、喂猪、打扫,把那个破败的家收拾得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