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頁是一張表格。
莎拉?康納利:小提琴。石頭。花崗岩。硬度7。產地:灰港市採石場。
伊莎貝爾?克魯茲:大提琴。羽毛。灰鴿。象徵:和平。來源:市中心廣場。
艾米莉?陳:鋼琴。花。鳶尾。象徵:訊息。來源:自然博物館花園。
……
六個人,六筆記錄。
艾莉絲翻到第七頁。空白。
第八頁。空白。
第九頁寫著一行字:
“第七件作品。哺乳類。人類。姓名:?”
姓名後面是一個問號。
他還沒有決定下一個受害者是誰。或者他已經決定了,只是還沒有寫下來。
艾莉絲拿出手機拍下每一頁,然後把筆記本放回原位。
她不能拿走。這是證據,需要由丹尼的團隊按照程序處理。但她可以看,可以拍,可以記在腦中。
她走出洞穴,掀開帆布的那一刻,陽光刺得她睜不開眼。
眼睛適應光線之後,她看到一個人站在坑邊。
距離大約二十公尺。逆光,看不清臉。
她把手伸向腰間。槍不在那裡。她放在車裡了。
那個人沒有動。只是站著,像是等她走近。
艾莉絲往前走。碎石在她腳下發出聲音,每一步都很清晰。
走到距離十公尺的時候,她看清了那個人。
女性。棕髮。圓臉。穿著深色的運動外套和牛仔褲。
諾拉?維斯特。
失蹤的諾拉?維斯特。
“艾莉絲?馮恩。”諾拉說。她的聲音平靜,沒有一絲恐懼。“我等妳很久了。”
“妳不是失蹤。”
“我是不想被找到。不一樣。”諾拉微笑,那個笑容和她臉書大頭貼上一模一樣,和善、溫暖、像一個會烤餅乾給鄰居的好人。
“卡爾在哪裡?”
“妳真的覺得我會告訴妳嗎?”
“妳的哥哥是連續殺人犯。妳在幫助他。這叫共犯。”
諾拉的笑容沒有消失,但她的眼睛變了。
“幫助他?我在救他。”
“救他?”
“卡爾生病了。不是感冒那種病,是這裡。”她指了指自己的頭。“他沒有辦法控制自己。我能做的就是讓他的‘作品’不那麼……野蠻。我幫他選場地,幫他排除風險,幫他確保不會被發現。如果沒有我,他早就被抓了,或者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