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由于缺乏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心理学工作者,这方面的工作一般由有经验的教育工作者来代替。
儿童的保育员、学生的班主任、校长及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是特殊教育评估与鉴定的中坚力量,在我国更是教育诊断的主力军。他们往往是教育诊断的发起人,也是特殊教育方案的执行者。他们根据保育员、教师、家长的意见,确定接受特殊教育评估儿童的名单,邀请医务人员、专业心理学工作者和家长对儿童进行评估,并根据教育诊断的意见来制订个别化教学计划,即执行教育诊断的决定。
在国外,还有一些社会团体和专业性社团,如残疾人协会、心理学会、教育协会等也参与特殊儿童的教育评估与鉴定工作。我国同样有些专业性社团(如残疾人联合会)协助进行教育评估与鉴定工作。
特殊教育施教前的评估与鉴定,即教育诊断的基本程序是先由儿童家长或保育员、教师根据自己的观察所掌握到的最初情况,向地方教育管理部门提出对儿童进行教育诊断的申请报告,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儿童的身心发展情况及教育需要做出客观的评估与鉴定。地方教育管理机构组织评估时,通知儿童家长和学校,邀请医务人员、专业心理学工作者进行心理和生理方面的检查与测定。在汇集各方面专业人员和家长的意见后,签署特殊教育评估鉴定证书。如儿童家长不同意已做出的鉴定,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可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重新评估与鉴定,如诊断结论一致,则维持原鉴定书。但这一切都必须在儿童家长的同意下进行,不能违背家长的意愿来安排儿童的教育。
(三)教育训练
被诊断为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儿童,就应该被安置到相应学校与班级接受一定的教育训练。教育训练是特殊儿童在一定的教育环境下接受指导,逐渐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增长知识,提高适应能力,发展技能技巧的过程。
教育训练过程是特殊教育全过程的核心部分。
特殊儿童的教育训练是根据诊断结果分类进行的。教育训练的目标、内容、方式都要符合特殊儿童的实际情况,满足他们的教育需要。例如,盲童要接受盲文学习和使用触摸器进行阅读等方面的训练,聋童要接受手势语、看话方面的训练,语言障碍儿童要接受针对性的语言训练。
教育训练要按照一定的教育大纲和训练计划分阶段来进行,不同的训练阶段有不同的训练目标和要求。当代特殊教育的理论越来越强调特殊教育训练的个别化,要按照特殊儿童的客观条件和实际水平来进行,反对“一刀切”“齐步走”或一味地追求升学率等做法。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正在起步阶段,要做好特殊儿童的教育训练工作,在教学大纲的制定、教材编写、师资培训等方面都有许多问题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探讨。
(四)就业培训
特殊教育是一种将医疗养护、教育训练、劳动就业融为一体的系统工程。
为了使特殊儿童,尤其是使残疾儿童能够成为既有生活自理能力,又能为社会做出一定贡献的自食其力的公民,在特殊教育中开设劳动技术课,发展中等技术教育、职业教育,培养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才,切实解决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将来的劳动就业问题是特殊教育的又一重要环节。
我国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是由劳动人事部门、社会福利机构和教育部门来统筹安排的。特殊儿童与青少年将来的劳动就业,既要考虑到他们的身心条件、个人的兴趣爱好,又要考虑到社会的需要。我国政府为大力支持和发展残疾人的劳动就业,制定了一些特殊的政策,如减免税收等。当然,在安排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时,应在考虑他们身心特点的基础上,将其安置在适合的岗位上,以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
特殊教育过程中的这四个环节是密切相连的。教育预防可以尽量减少残疾儿童的出现率;教育诊断是为了确定教育对象和目标,早期教育诊断也是对特殊儿童实施早期教育的必要手段;教育训练是改变特殊儿童智力、体力,增强其适应能力,获得一定文化知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就业培训则是为了巩固教育训练的成果,解决特殊儿童的工作,减轻家庭与社会负担的重要环节。抓住教育预防,可以大大地减少残疾儿童的出生,不仅可以减轻家庭与社会的负担,还可以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科学的诊断为以后的教育训练和劳动就业提供了依据,良好的教育训练为特殊儿童与青少年的劳动就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特殊教育对象能够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成为有理想、有知识、有能力、自食其力、意志坚强的社会成员,则是特殊教育的最终目标和教育诊断、教育训练的归宿。
三、特殊教育的“特殊”性
从语意构词的成分来分析,特殊教育表明教育活动受到“特殊”的修饰和限定,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活动。在概念逻辑上,特殊教育从属于教育,是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一般的教育或普通教育相对应。通常我们把一些特殊学生的教育称为特殊教育,习惯上把特殊学生称为特殊儿童。也就是说,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区别关键在于教育对象的不同,即学习者有其特殊性,由此而引起教育者和教育影响等诸要素的一些特殊性。那么我们要进一步追问:特殊教育对象“特殊”在何处?如何理解他们的“特殊性”?这就涉及下列一些概念。
(一)“特殊”的含义
特殊教育一词在英语中以“specialedu”或“eduofexal”来表示,也就是说“special”取决于“exal”,此词在英语中主要突出事物的例外性、异常性。汉语中“特殊”是特别、有特点的意思,有“超出一般”“不同于同类的事物或平常的情况”之意,是相对于一般、普通或平常而言的。因此,结合汉语和英语的语义,特殊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在于其自身显现出来的个体差异具有显著性,也就是说,在统计学的意义上,有疏离于一般的常模范围之外,体现了一种“异常”的特性,或“非典型”
特征。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异常”只有描述意义,没有评价意义,它是指在统计学意义上与所确立的统计常模有显著差异(即在所测量的标准常模范围内与总体的平均值有偏差,并仅限于此意义,下同)。这样,所谓的特殊儿童的“特殊”应是指“与教育密切相关的身心方面某些指标异常或在常态之外(非常态)的儿童”。这就涉及另外一个重要概念——个体差异。
(二)个体差异
个体差异又称个别差异,是个体区别于他人的身心特征,即“不同个体之间在身心特征上相对稳定的不相似性”。人的个体差异性在不同层次上存在着,主要表现为群体差异、个体间差异和个体内在差异三个方面。
1。群体差异
群体差异是指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个体组成的群体之间的差异。从群体的角度看,首先表现为男、女性别的差异,它不仅是自然性别上的差异,还包括由性别带来的生理机能和社会地位、角色、交往群体的差异。
2。个体间差异
个体间差异是不同个体之间的差异。个体间差异表现在个体身心的所有构成方面。其中有些是发展水平的差异,如能力及其构成方面;有些是心理特征表现方式上的差异,如兴趣、认知风格等;有些是生理机能上的差异,如视力、身高、体重、容貌等。
3。个体内在差异
个体内在差异是指个体内身心诸要素之间存在的差异,主要表现为诸要素之间的不平衡、不协调性。如一个学生自身的生理发展水平高于心理发展水平,或心理成熟水平高于年龄生理发展水平,所谓“少年老成”指的就是这种现象。
由于个体差异的存在,它对教育教学有着复杂而重要的影响。差异不同,学生个体的教育需要往往也有所不同,当影响学生的个体差异因素达到一定的度时,必然会引发个体不同于一般的特殊需要,即学生学习的特殊需要,或者说是学生在教育上的特殊需要。
(三)特殊教育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