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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第1页)

(二十)

那位“壮烈牺牲”的“司机老板”媳妇及其亲属一直到卫生局闹着,人家一口咬定车是给卫生局程局长出的,才造成车祸人亡。卫生局局长找程军了解情况,程军解释了当时乘车的经过:他是通过李红梅找的车去省城看朋友,而不是直接对“司机老板”,局长听后也觉是程军解释的有理,便为程军左拦右挡,那家人子说什么也不干。没办法程军与“司机老板”媳妇、妹妹坐在一起详细讲了事情缘尾,那媳妇死了丈夫万分悲痛,连哭带闹什么道呀、理呀就是不听。程军说:“我不认得你丈夫,我是找李红梅借的车去省城。”可那媳妇则气势汹汹地说:“什么李红梅呀,她算老几,你要不是局长他才不会亲自给你开车。”

程军有口难辩,他恨李红梅怎么不醒来给做个证实,现在没有第三者、第二者,自己怎么说也整不清。尽管局长给打保票,交警队给调解都不好使,非逼程军承认借车,赔偿损失。交警队直接受理此案的人论着和医院现任副院长有点亲戚关系,但说不上话。一次要求程军赔偿连车带人四十万元,程军这辈子砸锅卖铁也拿不起呀!急得申娜哭了好几鼻子。

交警队同志开始调查,车是否是程军直接借的,如果不是,他是负道义上的责任。借车的不是他,回来又没他,出了事找他,他真觉冤枉。证明人找谁,申娜是当事人爱人证明无作用,只有找另一知情人就是常妹。因为去省城前,程军给常妹打过电话告诉,要去看她,交警队同志亲自去省城找常妹了解情况,常妹毕竟做过领导工作毫不掩饰地说:“程军打电话说由李红梅出车来省城,就是说程军不太熟悉那个司机,应该说找李红梅才合适。”办案人员则说:“李红梅现在昏迷不醒。”常妹紧追上一句:“呵,李红梅昏迷着找不到人就说程军借的,我看程军其实也是搭车的。”

交警队听到这些情况说明,根本无法证明是程军借车后出事。最后认定借车者是昏迷不醒的李红梅,程军跟车没责任。

这家属真够厉害,死活不退步,一口咬定程军如何如何。那阵子闹得他没干活的心思,天天围着闹事的人绕着一桩烦心的事。

程军把这些委屈跟谁说呢!局里有多少只眼睛看着、多少张嘴说着。医院里那些老同志们也分不清是非因果,稀里糊涂地随着社会上的议论走向而走。人家闹的虽然有些过火,但大活人,钱柱子走了,不弄个明白能罢休吗!好在李红梅昏迷了这些咒与骂根本听不到,两个男女同车从外地赶回出车祸,如果不遇事,也暴露不了他们的隐情,原先只听说老爷们在外养着铁子,谁知就是这个丧门星。那媳妇平日里对丈夫横打竖骂,逼着老爷们在外找幸福和快乐,都是男人的错吗!有现在的心情当初多给些温存拴住男人的心,多给些快感与快乐,老爷们再没闲心和体力去外沾花惹草。媳妇啊,你的错就是太厉害或狠毒了,老百姓们不是常说,家有贤妻,老爷们在外不出横事吗!

局里有一名刚从法律函授大专班毕业的年轻同志,给程局出个主意,让法院裁决。只有这样才可能让闹腾不休的事有个了断,哪怕是调解也心甘情愿。再就是等李红梅苏醒诉说经过来澄清事实,解脱自己。

程军想,一旦李红梅醒来也驾不住那媳妇的一顿乱作乱闹的一口咬定她没借车来开脱骂名呢,自己就更洗不清了。到现在他开始恨起自己来,为什么要认识李红梅这个倒霉女人,而且还打得火热。为什么非要去省城看常妹,与李红梅谈什么用车的事。为什么要听申娜的话留在省城让他们二人乘夜返程。这桩闹心事都是三个女人引起的,谁说“女人是祸水”,真不假,没有她们任何一人都不会出现这个没法收拾的局面。自己究竟负不负责任,负多大责任,怎么负这个责任。

那段日子里,程军心乱如麻,掉了十来斤称,两个鬓角也染上一丝白发,四十多岁的人衰老许多。申娜心疼有什么用,常妹安慰有什么用,李红梅却不声不响、不痛不痒地日夜只做着一个梦:在省城吃海鲜的欢乐及行前相送的道别场面。。

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民庭开始调查,总算有了一段消停时间。可省城常妹那头又来信儿了,正式告诉程军:已决定随那个联合矿山的老外走了,尽管岁数大些,但女人怎么也得找个归宿吧。她告诉程军,随老外走到哪里,是什么人生结局任其发展吧!矿山老外控股,委托他人经营,自己一夜成了老外的人。老外很喜欢她,说活了五十多岁,本国外国跟无数个女人上过床,唯有这常妹最有魅力和功力,所以才下定决心招她为夫人之外的“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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