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张董要回儿子。他们硬是不肯给,张董说服无效,我们就只好采取这种办法。”
“张敬业是你们什么人?你们为什么要为他要回儿子?”
“张董是我们的雇主,他肯出高价钱,所以我们愿意为他要回儿子。”
“他答应给你们多少钱?”
“四十五万。”
“你们也认为这孩子是张敬业的,不是王大生的?”
“我们不管孩子是谁的,谁花钱雇我们,我们就听谁的,为谁做事。”
“钱拿到了吗?”
“还没有。干我们这一行的有个规矩,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事情我们还没有做完,张董的儿子没有要回,所以钱还没有拿到手。”
“你们收费有标准吗?”
“没有具体标准,但是有个大方向,就是看案件难易程度和雇主的经济状况。”
“张敬业这案子你们为什么要四十五万?”
“理由明摆着:一是这案件比较难于侦破,一是雇主是张氏集团董事长,大老板,有钱。”
“这样做是严重违法、犯法的,你们知道吗?”
“按照法律,我们是违法、犯法的;但是,我们不是正规刑警,没有固定工资,我们是私家侦探,要自己找活干,找饭吃。有人需求,捧着钱找上门来,我们为什么不干?这就是我们的职业,职责,是我们的钱袋子和饭碗子!”
“荒谬!不是正规刑警,没有固定工资,就可以不遵守国家法律吗?我国是法治社会,法律高于一切,神圣不可侵犯,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绝不容许有法外之法,法外之人。法律由国家统一制定、统一执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行必严;不是谁想怎么干就可以怎么干的。你们无视国法,暗中跟踪监视,入室强抢,劫持勒索,这都是违法行为,就等着法律的制裁吧!”
杜威、李虎自知行为违法,低头不语。
郑栋转向宋成和丁献:
“你们也是私家侦探?”
“不是。我们是张董公司的保安。”
“你们是公司保安,就该在公司值班值勤,保卫公司安全,你们到沙汀镇来干什么?”
“张董说,杜威和李虎帮他找到了丢失的儿子,要我们帮助他把儿子要回来。”
“公司保安的职责是保卫公司的安全,不是老板的私人保镖,你们怎么能干这种事?张敬业答应给你们多少钱?”
“我们是张董公司的职工,有工资,帮老板做事是应该的,怎么还能另外要钱?我们没要,张董也没说给我们。”
郑栋又问宋成:
“张敬业带你到房间外面说了什么?干了什么?”
“他问我按照法律,对这件事应该怎么处理。”
“你怎么回答的?”
“我是根据法律规定说的。我说孩子是你和郑小梅共同生的,父母亲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力和义务,关键看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他还问了什么?”
“张董还问,这件事闹到法院会该怎么裁判。我说,法院只能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断,还是要看孩子由谁抚养更有利。”
“别的还有吗?”
“没有了。”
正在这时小继业大声哭闹起来,李嫂哄不好,全场的人都转过头看着他们。审判长示意李嫂把孩子抱到法庭外面去。郑小梅不忍,急忙说:“报告审判长,一定是孩子饿了,我是孩子的母亲,我要求给孩子喂奶。”审判长说:“同意。”于是小梅走下原告席,来到听众席李嫂身边,解开上衣纽扣,抱起金郎喂奶。孩子有了奶吃,便不哭了。她低头看着儿子,眼泪不由得簌簌地流下来。喂过奶,她擦干眼泪,在孩子脸颊上亲了亲,把孩子交给李嫂,重又回到原告席。
插曲过去,郑栋又转向张敬业,问道:
“你的儿子为什么会落到郑小梅手里?”
“是她和王大生共谋合伙偷去的。”
“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偷去的?”
“时间是三个月前的一个夜里,地点是广州市郊我的南山别墅。他们趁着周日我和别墅总管李嫂都不在别墅,锯断内外围墙下的护栏,利用他们预先配制好的钥匙,打开大楼和保姆卧室的门,偷走了我的儿子。”
郑栋转向王大生和郑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