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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1页)

第二十四章

转天傍晚,我们在河当中一个长着柳树的河心岛下面停下来,河两岸各有一个镇子,公爵与国王开始计算着要去骗这两个镇子。吉姆和公爵说,希望他们不要花太多时间,不要超过几个小时,因为他给捆着塞进小窝棚里,实在太无聊,太难熬了。解释一下,我们把他一个人留在木排上的时候,就必须把他捆起来,因为如果有人偶然来到这里,看见他没被捆上,就不会把他当成逃出来的黑奴了,不是吗?公爵就说,捆上绳子呆一天确实难受,他必须另想个法子,不让他再吃这种罪。

公爵是个非常聪明的人,一会儿就想出个办法来。他把李尔王的服装给吉姆穿上——那是用窗帘花布做的长袍,还有用马尾巴做的假发和胡须;接着他在吉姆脸上、手上、耳朵上、脖子上涂满演戏用的化妆颜料,那是一种难看的灰蓝色,如同个已经淹死八九天的人似的。这的确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吓人的打扮啦。然后,公爵在一块木板上写道:

生病的阿拉伯人

不发神经的时候与人无害

他把这块牌子钉在一根木条上,把木条放在窝棚外面四五英尺的地方。吉姆认为很满意。他说这模样比先前给捆上躺在窝棚里可要好多了,以前那种情况真是度日如年,一听见任何声音就吓得浑身发抖。公爵告诉他可以随意活动,如果有人来这儿找麻烦,他得从窝棚里跳出来,如同头野兽一样闹腾着嘶吼上一两声,他敢肯定,那人一定会急忙离开,不来惹他。这种想法倒是合情合理,如果来个普通人,用不着他喊准得逃掉。用不着说啦,他这副模样比死人更吓人得多。

这两个坏蛋还计划试试“皇家奇兽”,因为这个戏能挣来大钱,但是他们认为不保险,因为到这会儿,消息可能已经传到下游来了。他们一时想不出个很合适的主意,公爵就说,他必须躺下来认真考虑一两个钟头,看怎样才能在阿肯色州的这个镇子上骗一把。国王说,他不打算先想些主意,要到另外一个镇子上去碰运气,靠老天指引他走上发财的路——我想他说的是靠魔鬼。我们上次靠岸时都买了很多现成衣裳,国王把他的新衣裳穿好,还让我也穿上。我当然喜欢穿了。国王的衣裳都是黑色的,他穿上显得神气十足。我以前从来不认为衣裳可以改变人。他以前一直是个肮脏邋遢的糟老头子,但是现在呢,他摘下白色水獭皮帽朝人鞠上一躬,再微微一笑,就表现出一副宽宏大度的假惺惺模样来啦,如同他就是刚走出诺亚舟的利未狄克老先生本人呢。吉姆把小船收拾干净,把桨预备好。在河上游离镇子差不多三里的一个码头边停靠着一艘货轮,那船已经在码头停了两个来小时——正在装货。国王说:

“既然我穿得如此讲究,我看不如就说是从圣路易或者从辛辛那提坐船下来的,或者就说是从什么其他的大地方来的。哈克贝利,向轮船那儿划吧,咱们搭它到镇子上去。”

想到要去尝试搭轮船的瘾,我完全用不着听人说第二遍。我把小船划到镇子上游半里的地方,然后靠近岸边,在陡岸边的静水里慢慢地往前划。一会儿,我们遇到个长得又好看又显得老实的乡下年轻人。他坐在一根圆木上,不断擦着汗水,因为这天挺热的。他身边放着两个粗布提包。

“把船头对着岸边划。”国王说,我听话去做。“小伙子,你要去哪儿?”

“要上轮船,搭船去奥尔良。”

“来上船吧,”国王说,“等一等,我的佣人帮你把东西搬上来。跳下去帮帮这位先生,阿道弗斯”——我知道这是叫我呢。

我照他指挥的做了,接着,我们三人接着往前划。那个年轻人十分感谢我们,说是在这么个大热天提着行李赶路实在很辛苦。他问国王要去那里,国王就回答他说,他是从上游来的,今天早上去过河对岸的那个镇子,目前要到上游几英里的一个农场上去见个朋友。年轻人就说:

“我刚才看见你的时候,心想:‘这一定是威尔克斯先生,他来的几乎正是时候呢,’但是后来我又一想,‘错了,这不是他,他不可能逆水往上走的。’你不是威尔克斯先生,对吧?”

“不是,我的名字叫布洛杰特——亚利山大·布洛杰特——亚利山大·布洛杰特牧师,我认为我该这么说明白,因为我是老天的奴仆。然而我依然为威尔克斯先生没能准时来感到难过,我希望他没有耽误了什么事情吧。”

“哦,他来迟了倒也不会损失任何财产,原本他可以得到的,然而他没赶上给他兄弟彼得送终——谁知道呢,他可能对这事并不在乎——但他那兄弟在死前一心想见上他一面呢,谁要是可以让他见上兄弟一面,他乐意把自己的一切都送给这人。这三个礼拜来,他嘴里一直念叨的就是这事。他们从还是孩子的时候就人生两隔啦,后来再也没重聚,也没见过那个又聋又哑的弟弟威廉,威廉也不过三十几岁。只有彼得和乔治两个弟兄离开家到这儿来谋生,乔治是那个结过婚的,去年他和他妻子都死了。哈维与威廉是他们弟兄几个里仍然活着的两个,我刚才说过的,他们全部没有准时赶来。”“有人为他们捎去信没有?”

“唔,有的,那是一两个月以前彼得开始病倒的时候,因为彼得说,他可能认为这回病得厉害,好不了啦。乔治年纪太大啦,他女儿们又很年轻,除了那个红头发的闺女玛丽·简之外,谁也不能守在他身旁;乔治和他妻子死后,他感到孤独极了,自己也想死。他想见哈维都想疯了——也想见威廉——因为他是那种重感情的人,一想到要写遗嘱就伤心。他给哈维写了一封信,说是告诉他自己的钱藏在哪儿了,还讲了希望怎样分其余的财产,以便让乔治年幼的女儿可以好好过下去——因为乔治死的时候什么也没留下。人们劝他写遗嘱,他只写了这么一封信。”

“你说哈维为什么就没来呢?他现在住在什么地方?”

“喔,他住在英格兰的设菲尔德——在那儿传教——一直没上美国来过。他没有多少时间,另外,他说不定实际上就没接到那封信,你说呢?”

“太糟啦,他没活着见到他的兄弟,简直是太糟了,可怜的家伙。你说,你是要去奥尔良吧?”

“对,但是那不是我的最终目的地。下个周三,我将搭一条轮船到里约热内卢去。我叔叔在那儿住。”

“路程很远的。但是很有意思,我也确实想去。玛丽·简是老大吗?其他几个多大啦?”

“玛丽·简十九岁,苏姗十五岁,乔安娜差不多十四岁——这个闺女就喜欢打唱仗,她的嘴是个兔唇。”

“可怜的孩子们!就如此无依无靠被扔在冷酷的世界上。”

“她们还算很好呢。老彼得有很多朋友,他们不会让她们吃苦的。他的朋友里有浸礼会的霍布森牧师、洛特·霍维执事、本·拉克、阿布纳·沙克尔福、列维·贝尔、鲁滨逊大夫,还有他们的妻子们,还有巴特利寡妇,还有——太多呢。可这些是彼得最要好的朋友,他写信的时候一定要读到他们的。这样,哈维来了就晓得上哪儿找他的朋友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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