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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巨人国游记(第1页)

第二部巨人国游记

第一章

关于一场大风暴的描写:船长放一条舢板下去取淡水,作者随船前往,想看看那是什么地方。不料他阴差阳错被弃在岸上,后来被一个当地人捉住,把他带往一个农夫家里。他受到了招待,在那里发生了几件意外的事。

天性和命运注定要我过一种波折动**的生活,因此回家不到两个月,我又一次离开了祖国,于一七○二年六月二十日在唐斯上了启程开往苏拉特去的冒险号,船长是康沃尔郡人约翰·尼古拉斯。我们一路顺利到了好望角。在那儿我们靠岸补充淡水,却偶然间发现船身有个漏洞,只好卸下船上的货物在那儿过冬。由于船长染上了疟疾,我们流连至三月底才离开好望角。我们再次起航后一路平安地越过了马达加斯加海峡。然而当船行驶到该岛的北面南纬5°附近的地方,风势突变。一般说来,从十二月初到五月初,这一带海域一直刮的是十分柔和的西北风,可是从四月十九日起,风势陡然猛烈起来,风向也比以往要偏西一些,这样一直刮了二十天,我们被吹到摩鹿加群岛的东面。依照船长五月二日的观测,我们的所在地很可能是北纬3°。那时风势渐息,海上一片平静,对此我感到非常欣慰。然而由于船长在这一带海上有丰富的航海经验,所以下令我们随时准备抗击风暴。果不其然第二天就刮起了大风。最初是南风,就是所谓的南季节风。

我们估计很快就要有风暴,于是收起了斜撑杆帆,同时打算收起前桅帆;不过遭逢恶劣天气时,我们还得确保船上所有的枪支都固定在合适位置,防止它们在暴风雨中四处滚落;随后我们又收起了尾帆。因为刮着风,我们的船已远远地偏离了航道,所以我们想到与其让船顶风强行,或者收帆随波逐流,倒不如让它在海面上顺风疾驶。我们收起前桅帆,把它放了起来,又把前桅收帆索拖向船尾。费了好大力气我们才把船舵转到迎风的那面,于是船身在强风中迅速转向。然后我们把前桅收帆索挽牢,不料帆碎裂了,我们不得不将它拽下了帆,放进船中,并解掉捆在上面的一切物品。这场风暴来得罕见地猛烈,海面不时掀起狂涛猛浪。我们拖着系在舵柄上的短绳索使船改变方向,又帮着舵工一起掌着舵。我们没准备降下中桅,而让它一直竖着,因为它在顺风疾驶时能有大的作用,再说我们也明白如果中桅直立在空中,船行驶得会更加平稳一些,也就能比较顺利地穿越大海,这样一来我们也就有可供自由操纵的空间。风暴过后,我们挂起了前桅帆和主帆,把船停了下来。然后再挂起尾帆、中桅主帆和中桅前帆。此时航行方向是东北偏东,风向西南。我们把右舷的帆外侧下角处的系帆索拉到船上,松开迎风操帆索和帆桁持索,并收短下风舷的操帆索,同时把迎风张帆索朝前拉,拽紧,拴牢,再把后桅纵帆绳索拉到上风方向,让船帆扯满风,全力地顶风驶进。

据我观察,经过这场风暴和随后西南偏西的强风的猛刮,我们向东飘流了五百里格左右,因此连船上最富有经验的水手都不能断定我们到底是在什么地方。虽然我们的口粮充足,船也还坚固,全体船员身体状态都还良好,但最大的难题是缺少淡水。我们认为最好还是照着原有的航线行驶,不必转向北方,不然的话,我们就会被驶入鞑靼的西北部,进入一片冰海。

一七○三年六月十六日,中桅上的一个水手发现了陆地。十七日那天,我们非常清楚地看到了一座大岛或者一个大陆(因为我们尚对此地一无所知),其南端有一处小小的狭长地带伸入海中,还有一个小小的港湾,港内水太浅了,一百吨以上的船只都无法停泊。我们在距离港湾不到一里格的地方抛锚停泊,船长便吩咐十二名全副武装的水手带着水桶,乘着船上放下去的一艘舢板去找淡水。我请求船长让我跟他们一起去,好在此地四处逛逛,看看能不能发现点什么。登陆以后,我们既没找到河流、泉水,也没看见任何有人居住的迹象。水手们便在海滩上到处搜寻,看看海边能否找到一些淡水,而我则独自一人往另一端走了一英里左右,看到处处都是岩石遍布,寸草不生。我渐渐觉得疲惫不堪,况且没看见什么令人大开眼界或流连的东西,就折回身慢慢地朝小港湾走去。可是当大海完全在我视野中时,只见水手们早已上了那舢板,正拼命地朝大船划去。我冲他们高声呼喊,尽管这已经于事无补,就在此刻,我突然看见海里有个巨人正对他们紧追不舍。他迈着大步,涉水的地方海水尚不到他的膝盖。不过我们的水手比他先行了半里格路,加上海里四处都布满了又尖又锋利的岩礁,所以那个怪物渐渐也就赶不上舢板了。这些都是后来我才听说的,因为当时我哪有胆量留下来瞧瞧这幕险情如何结束呀,而是回身沿着原先走过的路撒腿就跑,真是恨不得父母多给我生两条腿,然后爬上了一座陡峭的小山,在那里我才能够看到此地的一些情形。我发现这地方实际上是块被开垦了的耕地,不过首先令我惊得半天合不拢嘴的是草的高度,就在那片好像是遍植成熟在即的土地上,草足有二十多英尺高。

我走上了一条大路,我当时认为是一条大路,实际上对当地人来说,这不过大麦田里的一条小径而已。我在这条路上走了半天,两旁却没有看见什么。那时正是接近收割时节,麦子长得最起码有四十英尺高。我走了一个钟头才走到田地的尽头,那儿围着一道篱笆,少说也有一百二十英尺高。树木就更高大了,我简直难以想象它的高度。从这块田地到另一块田地有一段台阶,一共是四级,爬到最高一级还要跨过一块石头。我是无论如何也爬不上去的,因为每一级都有六英尺高,而最上面的那块石头居然有二十多英尺高。我正绞尽脑汁想在篱笆间找一个缺口,猛地看到另一块地里有一个当地人正阔步地朝台阶走来,他的块头和我刚才看到的在海中追赶舢板上水手的那位一样大。他大概有普通教堂的尖塔那么高,而且据我较为确切的推算,他迈出一步足足有十来码远。我吓得心惊胆颤,急急地跑到麦地里躲了起来。我从那儿看见,他站在台阶上,正回头看他右边的那块地,接着听见他似乎咆哮起来,声音比高音喇叭筒还要响亮几倍。因为那声音是从高处发出来的,开始我还以为是打雷了呢。很快,七名和他一模一样的怪物向他走来,手里拿着收割用的镰刀,那镰刀每把都几乎有我们用的长柄大镰刀的六倍那么大。这几位的外表服饰都不如第一个人,似乎是那个人的仆人或者雇工,因为他说了几句话之后,那些人就走到我趴着的这块地里开始收割起麦子来。我尽量地远远地躲着他们,不过挪动起来却是不很便利,因为麦秆间的间距有时太过狭窄,我几乎不能从中间挤过去。即使如此,我还是拼命往前走去,直到一处庄稼已被风雨吹倒的地头。到此我再也无法前进一步了。由于麦秆全都密密压紧在一起,我完全不可能从中间爬过去,何况落在地上的麦芒十分锋利,会戳破我的衣服直扎进皮肤里头去。而此时,我听到后面那些割麦人已离我近在咫尺。我又疲惫又绝望,只好躺在两道田垄中间,恨不得就在这里一头撞死算了。一想到就要失去丈夫的孤苦无依的寡妻和永失父爱的儿女们,我嚎啕大哭起来,并为自己当初对所有亲朋好友的规劝置之不理,非要参加这第二次远航的愚蠢和固执而痛悔万分。我感到六神无主,不由地想起利立浦特来。那里的居民都把我当做世界上最大的巨人,在那里我只消动动手指就能够随意拽走一支皇家舰队,还可能做一些将被永远载入那个帝国史册的光辉业绩来。尽管这一切对他们的子孙后代来说难以置信,不过有千百万人可以作证。而在这个国家,我显得是这么的渺小和微不足道,就像一个利立浦特人出现在我们当中那样,真是令人羞愧难当啊!很快我又想到,这还不是我最大的不幸,因为据说人的愚昧残酷程度是与其身高块头成比例的,人的个头越大,就越愚昧越残酷。一旦这些硕大无比的野蛮人里有人碰巧第一个捉到我,除了成为他嘴里的一小口开胃点心外,我还会有别的选择吗?无疑,还是哲人们说得对:没有比较,就无所谓大小。命运也许就是这样奇妙莫测,让利立浦特人也去闯入一个国家,那儿的人身材更小,尊重他们会像他们尊重我一样。谁知道呢,在世界上某个我们求知的角落不会有更高大的人同样也把这些巨人给比下去了呢?

我心里又怕又乱,一时间思绪纷飞。正在这时,一个割麦子的人走上前来,离我躺的田垄不到十码远了。我这才想到,倘若他再走一步,我不是被他踩死在脚下,就是被他的镰刀砍成两段。于是当他正要举步上前的时候,我再也忍不住惊声尖叫起来。一听到这叫喊声,巨人便猛然收住了脚,他朝脚下搜寻良久,最后才发现了躺在地上的我。他慎重地考虑了片刻,好像我们要尽力捉住一只危险小动物似的,既不能被它抓伤,又不能让它咬上一口,在英国,有时候我自己捉黄鼠狼也是如此。最后,他大胆地用拇指和食指从我身后捏住我的腰,把我拎起来,拿到离他眼前不到三码的地方,以便让他自己更仔细地观察我的形状。我多少明白了他的意思,也好在我心智沉稳,他把我举在离地面约有六十多英尺的空中,由于担心我从他的指间滑落掉,便捏紧我的腰部,这让我非常痛苦,即使这样,我还是决定暂且放弃挣扎为好。唯一敢做的只是抬头望天,双手合十,一脸恳切,嘴里低声下气、可怜巴巴地说着一些适合我当时处境的话。因为我担心他随时都会把我摔在地上,就像我们平常遇上讨厌的小动物便想把它消灭一样。不过,我真是上天垂怜,他仿佛很满意我的言语态度,开始把我当做一件稀罕物了;听到我清楚地讲述,尽管他一句也听不明白,但还是十分感兴趣。此时,我终于疼痛难忍,不住呻吟、流泪起来,并将头朝自己的两侧扭来扭去,努力想让他明白,他的拇指和食指捏得我有多么疼。他好像懂得了我的意思,撩起衣襟,轻轻地把我放了进去,立刻就带着我跑到他的主人那儿去了。他的主人是一个富裕的农场主,就是我在田里最先看到的那个人。

农场主听罢仆人说了关于我的情况(我从他们的交谈中推测如此),便拿了一根像拐杖粗细的麦秆,用它挑起我的衣襟,好像以为那是某种我天然的外壳。他又把我的头发吹到一边,以便更清楚地看看我的脸。他叫齐了雇工,问他们(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可曾在田地里见过像我这般模样的小动物。然后他把我轻轻地放下来,让我趴在地上,但我立刻就站起来,慢腾腾地来回踱步,让这些人明白我无意逃跑。他们围着我团团坐了下来,好更清楚地观察我的一举一动。我摘下帽子,冲那农场主毕恭毕敬地深鞠一躬,接着双膝跪倒,举着两手抬起双眼,用最大的音量说了几句话,又从口袋里掏出一袋金币,诚惶诚恐地呈献给他。他用手接了,然后拿到跟前要察看是什么东西,接着又从袖子上取下一枚别针,用针尖拨弄了几下,不过还是没有能探出个所以然。于是我用手,示意他把手放在地上,然后我拿出钱包打开来,将金币全部倒入他的手心。除了二三十枚小金币外,还有六枚西班牙大金币,每枚值四个皮斯托尔。我见他用舌头舐了舐他的小指尖,先捡起一枚最大的金币,接着又捡起一枚,不过似乎还是完全不明白它们是什么东西。他示意,要我把它们收回。我又多次把钱包给他,无奈他不肯收,我想恭敬不如从命还是把钱包收起来吧。这时,那位农场主已经十分肯定我是个很有理性的动物了。他常和我说说话,不过他的声音太大,真是如雷震耳,不过说出的话还是相当清晰的。我则尽量高声地用几种语言来回答他,可他还是得把耳朵凑到离我不足两码的地方,结果也是白费力气,因为我们彼此不懂对方的话,完全是对牛弹琴。于是他吩咐仆人们接着干活,自己则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手帕,将它对折后铺在手上,然后,把铺了手帕的手平放在地上,示意我走上去。这个我还可以办到,因为他的手不超过一英尺厚。我想我还是乖乖地听话吧。由于害怕会掉下来,我便伸直了身子在手帕上躺下,他就用手帕余下的部分把我包了起来,只露脑袋在外,这样就更安全了。就这样他把我带回了他的家。一到家他便叫来他的妻子,把我拿出来给她看,可她大声地尖叫起来,如同英国女人看见癞蛤蟆或者蜘蛛一般吓得回头就跑。不过很快,她看清了我的言行举止,也看到我很听命于她丈夫的手势指挥,便很快放心了,还渐渐地对我温柔起来。

中午十二点钟左右,仆人们端上午饭。那只不过是盛在一个直径约二十四英尺的盘子里的一碟丰盛的肉食(这很适合一个过着简朴生活的农夫)。在一起吃饭的有农场主和他的妻子、三个小孩和一位老奶奶。大家就座以后,农场主把我放在离他不远的饭桌桌面上,桌面离地有三十英尺。看一眼都令人头晕目眩,我尽可能地远离桌边,深怕跌下去。农场主的妻子切下一小块肉,又在一个木头盘子里把一些面包弄碎后将它们端到我面前。我向她鞠躬感谢,取出自己的刀叉吃了起来,他们见状非常高兴。女主人吩咐女仆给我拿来一个大约能装得下两加仑的小酒杯,斟满酒;我非常费劲地举起酒杯,大声用英语说:祝愿夫人身体健康,一边恭谨地把酒喝了下去。听到这话大家都快活地开怀大笑起来,我却几乎被这笑声给震聋了耳朵。那酒尝起来好像带有些微的苹果酒的味道,口感尚可。随后男主人示意要我走到他的木盘边,不过因为我一直惊恐不安(对此,宽容的读者想必可以理解,并进而谅解),所以走在桌上时一不小心被一块面包屑绊了一下,结结实实地摔了个狗啃地,不过没什么大碍。我马上爬起来,看到这些好人神情关切,就拿起帽子(出于礼貌,我一直把它挟在腋下),在头顶上摇了摇,三声呼岁,表明这一跤并没伤着。不过就在我走向我的主人(我以后就对他这样称呼)的时候,坐在他身旁的那个小儿子,一个大约十岁的捣蛋鬼,一把抓住我的双腿,把我高高地举在空中,这下子可吓得我魂不附体。他的父亲连忙从他手中将我抢了过去,紧接着就在他左脸上猛甩了一个耳刮子——这一记耳光足以把一队欧洲骑兵打翻落马——又责令仆人把他带走。不过我担心这孩子也许会记恨我,又想起我们那里的孩子生来就喜欢逗弄一些麻雀、兔子、小猫、小狗之类,便扑通一声跪下,指着那孩子,比划着让主人明白,我希望他能原谅他的儿子。做父亲的接受了,于是小家伙重新落座;我马上走到孩子面前吻了吻他的手,主人也拉过孩子的手让他轻轻碰触我。

正吃着饭,女主人的宠物猫跳入了她的膝间。我听到身后一阵呼呼噜噜的声音,就像有十几台织袜机同时在工作似的,扭头一看,发现原来是那只猫正心满意足地哼哼着,女主人一边给它喂食,一边爱抚着它呢!从我所能见到的猫头及一只猫爪来看,我猜测这只猫比三头公牛还要大。虽然我远远地站在桌子的另一头,离它有五十多英尺之遥;女主人也紧紧地抱住它,以防它突然跳过来,将我按在爪子下面,但这只畜生狰狞凶狠的面貌还是令我心神不宁。不过,这并没有任何危险,因为我的主人把我放在离它不到三码远的地方,而它压根就没拿正眼瞧我。

我常常听人说起,而且,自己的旅行经验也证实,在一只猛兽面前逃跑或者显出畏缩慌乱,多半会激起它的追逐或攻击,所以我决定在这危险时刻要表现出一副平静安然的样子。因此,我壮起胆来在猫跟前来回踱了五六次,并走近离它不到半码远的地方,但是它看来似乎更怕我,把身子缩了回去。说到狗,我也不怎么怕了。此刻正有三四只狗走进房间,这在农民家里再平常不过,其中有一只大驯犬,身子抵得上四头大象,还有一只灰猎犬,长得比大驯犬高些,不过块头没有大驯犬那么大。午饭临近结束的时候,这家人的保姆抱来一个一岁左右的婴儿。一进门这孩子就注意到了我,开始哇哇大哭起来,这哭声从伦敦桥到切尔西那么远都能听得清清楚楚。他像一般的婴儿那样咿咿呀呀地要拿我去当玩具。母亲也真是娇惯他,拿起我就送到孩子跟前。他马上一把抓住我的腰就往他嘴里塞。我大声叫喊着,吓得那个小家伙一松手将我扔下来,若非他母亲张开围裙接住了我,我非得折断脖子不可。为了哄孩子安静下来,保姆用上了一只拨浪鼓,也就是一种里面装着大石头,然后用一根绳子系在孩子腰间的中空的盒子,但这毫无效果,无奈之下,她使出最后一招——喂他吃奶。老实说,我还从来没有比看到她的**更让我心生厌恶的了。我讲不明白究竟该拿什么来作个比较,才可以让好奇的读者对它的大小、样子和颜色有个大致印象。那**挺着有六英尺高,周长最起码有十六英尺,**都有我半个头大,而那满是脓包、疙瘩以及黑斑的**及其颜色看起来更令人恶心。她坐着喂奶更方便些,而我站在桌子上,离她近得很,所以这一切都看得一清一楚。这不禁让我想起我们英国女子又细又嫩的皮肤来。在我们眼中,她们是多么迷人呀,那完全是由于她们的身量与我们的差不多,而且她们的不足只有用放大镜才让人看得清楚;通过实验我们会明白,无论多么光滑白皙的皮肤在放大镜底下也会显得粗糙、凹凸不平,不堪入目。

我记起在利立浦特的时候,那些小个头人们的肤色在我看来也很细腻白嫩。我曾与那儿的一位学者,也是我的一位密友,探讨过这个话题。他说,当他站在地上看我时,我的脸要比走近看显得更白皙,更为光滑,不过我把他放在手中,拿到跟前时,他坦白,头一眼看到的情景令他不敢相信。他说,他发现我皮肤上有许多大洞,我的胡子茬比野猪的鬃毛还要粗硬十倍,说到我的面色,也是混合好几种不同颜色而成的,看起来非常奇怪(尽管他如此说,但在这里,请允许我为自己稍作解释:我跟我们国家的大多数男性一样白,旅行那么多次也并没有把我晒黑多少)。另一方面,说起利立浦特朝廷中的贵妇人时,他常常告诉我说,这位贵妇有雀斑,那位的嘴巴太阔了,另一位的鼻子过大了,可对于这些我却完全无法辨识。照直说,上述的这个想法显然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不过为了不让读者产生这些巨人真的是丑陋不堪的偏见,我也就忍不住要多说一句。说实话,他们是个挺好看的民族,特别是我的主人,虽然他只是个农民,可是我从六十英尺高的地方来看他的话,他的五官和相貌还是十分匀称端正的。

午饭后,我的主人便出去监督他的雇工干活;从他的声音和姿态我可以判断出,他细细地嘱托了妻子要好好地照顾我。那时我已累极了,极想睡觉,女主人大约也看到了这一点,就把我放到她自己的**,给我盖上一块干净的白手帕,不过那手帕比一艘战舰的主帆还要大,也太过粗糙。

我睡了两个钟头左右,梦到自己在家中,妻儿们围绕身边,可是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孤零零地躺在一张足有二十码宽的**,屋子空旷,宽约二三百英尺,高有二百多英尺,不禁备感忧伤。女主人去忙家务了,把我锁在了屋内。床离地面有八码。由于内急难忍,我非得下床不可。可我不敢喊叫,即使叫了也没有用,我声音只有这么大,而我睡的房间离这家人的厕所又那么远。正在这左右为难之际,两只老鼠沿着窗帘爬了上来,并在**跑来跑去四处嗅探着。而有一只简直凑到了我跟前,我吓得一下子跳了起来,拔出短剑来自卫。这两只可恶的畜生居然敢对我左右夹攻,其中一只还用前爪抓住我的衣领,多亏在它还没来得及伤害我之前,我就捅破了它的肚皮。它倒在了我的脚下,另一只见到同伴翘了辫子便转身逃窜,不过在逃跑时狠狠地吃了我一刀,血滴答滴答地流了出来。取得这一战绩之后,我在**慢慢地来回走动着,以平定心绪,恢复精力。这两只畜生大约有大驯犬大小,只是要灵活、凶猛得多,如果我睡觉前解下了皮带,我肯定已被撕成了碎片给吞食掉了。我量了量死鼠的尾巴,发现差一英寸就有两码长。死鼠还在那儿流着血,但要把它的尸体拖下床去,却实在太令人恶心。看见这畜生似乎还不肯去见上帝,我便向它脖子上猛砍了一刀,这才彻底地结果了它的性命。

没过多久,女主人进了屋,看见我浑身是血,连忙跑过来把我托在她的手中。我指了指那只死鼠,边笑边比划着告诉她我并没有受伤。她非常开心,唤来了女仆,让她把死鼠扔到窗外去。随后她把我放在桌上,我就给她看了看我那把血迹斑斑的短剑,又用衣服的下摆擦干净上面的血迹,收剑入鞘。我因为急着要解决一两件别人不能帮忙的事情,就努力让女主人清楚,我希望她能把我放到地板上去。她把我放到地上之后,由于不好意思,我不能明说自己的意图,只是用手指指房门,连连鞠着躬。几番示意后,那好心的女主人终于弄明白我想干什么,便再次把我拿在手中,走进花园将我放了下来。我走到花园的一侧,离她大约有二百码远,我示意她不要看我,也别跟过来,然后躲在两片酢浆草之间才方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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