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我只是想让您了解这种商品的耐久性比一般产品高一倍。这点对于使用者相当重要。请问您使用的理由是……”
a:“我仓库里已经贮存了很多……”
b:“库存多的确是件麻烦事,不过,也不见得库存少就没问题。否则岂不平白坐失购买的良机?有些产品还是要先发制人,先买下来比较有利。谈到先发制人,昨天的棒球比赛,您觉得如何?记得您是个铁杆儿球迷吧!昨天有没有看比赛?我们有超水准的演出,多亏了教练运用先发制人的战术,才大胜日本队……不过,掌握先机需要很大的勇气,确实了不起。”
4。直接否定法
这种方法是由推销人员当面驳斥顾客的反对意见,并完全漠视对方的反应,也称为“驳斥法”或“正面击退法”。但是,若使用不当,将招致极大的危险。因此,万不得已,尽量少用为宜。
当对方的反对完全错误或毫无根据时,使用这个方法,可贴切地表达推销人员的自信和诚意,效果也相当好。但反过来说,如果对方有所根据,或自尊心很强,就会产生不满或敌意,甚至予以反击。通常,当对方以“质问”形式提出反对意见时,最适合采取这个方法应对。但如果对方根据建议或事实来表达意见,就不适合采用这种方法。因此,遇到这种情形,还是先听听对方的说词再作适当反应比较妥当。
采用直接否定法时,注意脸上不可有怒容,要脸带微笑,当然,也不能采取攻击的态度,而要以诚挚的笑容缓和现场的气氛。总之,处理时,务必慎重。
案例:
“不可能,您别开玩笑!”
“您这么说岂不砸了本公司的招牌!”
“不会的,您一定是误会了!”
5。充耳不闻法
对于顾客随口说出的反对意见,不必过于认真,只需付之一笑就行了,然后当做没有听到的样子,继续商谈,或以话题转折法转移顾客的注意力,也称为“置之不理法”或“视若无睹法”。
当对方找借口回避推销人员的提议,或者是表现出模棱两可时,最适宜用这种方法。另外,这种方法在同一次商谈中不可反复使用,否则易引起对方的不悦。
案例:
“哈哈哈……您看说明书所列举的五项新功能……”
“说的也是——旦是,不论如何,最近……”
6。时机强调法
对顾客强调时机的重要性,以缓和对方心中的拒绝。通常,这种方法适用于反对意见不强烈或不重要的情形。
案例:
“虽然如此,但是,现在买才是最好的时机……”
“好,买不买全由您决定。不过,机会只限于今天……”
7。提供保证法
利用保证,消除对方心中的疑虑。这方法适用于顾客反对无根据或犹豫不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