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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的正确认识(第1页)

财富的正确认识

财富应该是德行的附加物。在罗马语中它的意思等同于辎重、包裹。这的确是值得玩味的一种说法。因为军队的装备辎重必不可少,但是它又会带来负面效应——有时军队也会为了保护它而贻误战机。巨大的财富是无用的,因为人的消费毕竟有限。除非将它用于慈善之举。其他的事都没有什么实际功用。因此所罗门说:“大笔钱财只能供更多人花费,而财富的主人除了饱享眼福之外无甚可做。”任何人的个人用度都不会达到非巨额资产不能满足的程度。所以有钱人可能只是贮存保管钱财,或者可以行使捐赠或施合的权力,或者享用富翁的名声,而钱财本身于他们不过是些身外之物。难道你不曾见识有人竞肯耗费巨资去买回几块毫无实际用途的小石头或小饰物?还有那些只为能够使钱财派上用场而兴造的铺张工程?但是也许你会说钱财到底是会替人消灾解难的。正如所罗门所说:“金钱是有钱人在心目中所凭恃的最强后盾。”而这恰恰证实了它在想象中的价值,而非在现实中。事实上,在现实中因钱招灾致祸的人倒比消灾制祸的多得多!

不要为了追求炫耀而渴望一夜暴富。而要去寻求那种可以正当获得、合理使用、愉快施舍而又能在最后心安理得地交由他人的财富。但是对待金钱,也没有必要像个苦行僧似的故意蔑视它,而是区分是否来自正路就可以了。就像西塞罗评论波斯马斯时说的那样:“他追求金钱并不是为了满足私欲,而是为了更好地帮助别人。”

在这一点上,所罗门的话更有力度:“凡是妄图快速致富的人都无法同时保持清白。”在希腊神话中有这样的故事:当财神普鲁塔斯在得到主神宙斯的派遣时,他总是磨磨蹭蹭,不肯快走。可是在被死神普鲁托指使时却撒开腿奔跑起来。它的寓意是指人若是用正当的途径,辛勤的工作赚钱收入总是缓慢的,但是如果靠别人的死亡来发财(如继承遗产之类)则要快得多。我们如果把冥王普鲁托比作魔鬼,这个故事寓意将更加深刻。因为财富如果来自魔鬼(如欺骗、压榨及其他不仗义的手段),它一样会既迅速又容易。敛财的方式很多,但其中太多不义之举,而极度紧缩开支就算是最清白的了。然而那也未必是件好事,因为吝啬之人必不肯对他人伸出援助之手。财富来源于土地是最自然的致富渠道,因为大地母亲总是无偿赐福众生。但是只靠种地赚钱速度未免太慢,除非对于已有雄厚家资之人。如果他再投入地产、矿产之类的事业一定会更加富有。我认识一位英格兰的大资本家,他的投资广布于草原、牧场、森林、许多大的煤矿、铝矿、铁矿和诸如此类的产业都有他的股份。所以对他来讲,大地就像是一部财源滚滚的河流,永不枯竭。

有人发现赚小钱难,赚大钱反倒容易。我同意这种看法。因为人一旦有丰盈的资金,那么他就能利用本钱增值。他可以坐待最高市场价格卖出,又可以以最优惠的条件与他人竞争,还可以参与回报颇丰的娱乐业。如此的利养利,怎么能不赚大钱呢?然而普通人经商和就业赚钱只能凭借两点条件:一靠勤劳,二靠诚实的信誉公平交易。但是如果靠讲盘议价而赢利则是令人生疑的方式,更不用说乘人急需哄抬物价、耍手腕使人上钩、使用诡计排斥他人那些卑鄙的做法了。至于交易时拼命杀价,买进某物不是为了拥有而是为了倒卖,这显然通常是对卖方和买方的双重敲榨。如果选择的合伙人诚信可靠,合伙做生意一般都会有可观的收入。放高利贷是一种最可靠的获利手段,但那也是在发不义之财。因为那些放债取息者不仅在让别人流汗而自己吃面包,而且在安息日也不肯放过他们。不过,即使这样,这项生意也并不是万无一失的,因为那些公证人和掮客之流也会为了自己的私利替缺乏信誉的人做不可靠的担保。

有时率先赢得某项发明或专利也会使人获得意外的收益。例如最早在加那利群岛开展制糖事业的那个人。因此如果一个人的逻辑思维对头,判断准确而又可以有所发明创造,那么只要假以时日抓住商机他就一定会凭此能力跻身巨富的行列。依靠固定收入为生难以积累巨额资产,而将全部财产都押注在投机生意上的人又会冒太大的风险,弄不好甚至会倾家**产。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将两者合二为一,既有稳定收入,又拿出一部分钱来做投资,如此即使时运不济也不至于没有退路。垄断或囤积倒卖商品如果不受限制的话,也可以敛取巨额利润,尤其是在你能预先判断商品市场需求而得以将大量库存转卖的情况下,一定能取得丰厚的回报。为赚钱而提供服务固然是正当的,可是如果这是用奴颜婢膝,阿谀奉迎换来的,那就会为他人所不耻。至于处心积虑地钓取遗嘱和遗嘱执行人身份的行为(就像塔西佗斥责塞内加只为网集遗嘱和孤儿的做法)是最卑劣的行径。因为他们势必要为此而向他人卑躬屈膝,那样的事情过于伤害做人的骨气与自尊。

不要相信那些扬言鄙视金钱的家伙,因为他们所以这样叫嚣不过是因为自己实在是无缘富有。而如果他们一旦发迹,则没有人会比他们更加张狂了。不要做只在小处精明、斤斤计较的吝啬鬼。须知金钱是有翅膀的,有时你只有放飞它,才能得到更大的收益。一个人在离开人世时,不是将财产留与亲友,便是社会。但无论怎样都以数量适中为宜。不要以为遗留给后人数额巨大的家产就是对他们的关爱,因为如果他们并未成年而没有足够判断力的话,那种做法只能使他们周围聚集起一群贪婪的兀鹰,随时准备染指那动人的诱饵。同样,那些“为赢得虚名而捐赠的物品和基金也不过如未撒盐的祭品,决不会存留太久,而且很快它就会变成粉饰的墓穴,外表虽然富丽堂皇,里面却已滋生腐败。所以不要简单地以数量来衡量捐赠的意义,那只能将事情本末倒置。另外不要将财产全部留到死后再行捐赠仪式,因为那等于是将自己的权力交由他人处置。一个尚能理智地安排一切的人又何必要那样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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