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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与食物(第7页)

雀肉甘温,有壮阳补肾的功效。《饮膳正要》中说:“有术勿食雀肉、青鱼等物。”

两者相克的原因,在于白术中所含苍术酮、苍术炔、苍术醇、桉油醇等物质与雀肉中的某些成分起不良反应。同食对人体有害或降低白术的药效。

白术与白菜

白术性温,功效作用在于去湿健脾,而白菜性冷,与白术的药理相反,同食降低疗效。

人参与萝卜

人参具有大补元气、养阴等功效。可用于体虚欲脱,肢冷脉微,脾虚食少,肺虚喘咳,津伤口渴,内热消渴,久病虚赢,惊悸失眠,**宫冷,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等。

服用人参可大补元气,如果同时食萝卜却破气。此一补一破,人参就起不到任何滋补作用。

另外,萝卜有利尿消食作用,吃了萝卜会加快人参有效成分的流失,直接妨碍对人参的吸收。

苍耳与马肉

苍耳具有发汗解表、散风祛湿、通窍等功效。可用于治疗感冒、头痛、鼻塞、鼻炎、副鼻窦炎、上颌窦炎、皮肤痒疹及风湿痹痛等症。

服用苍耳时,不能同时食用马肉,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

苍耳与大米

服用苍耳时,不能进食大米,同食会引起心痛。巴豆与菰笋、芦笋巴豆具有峻下冷结、攻痰逐水、蚀疮排脓之功,有毒。适用于冷结便秘,水肿胀满,寒食结胸,痰涎壅盛,痰迷清窍,痈肿脓成不溃者。

服用巴豆时,不宜食用菰笋和芦笋。因为菰笋和芦笋性味甘冷,而巴豆辛热,两者相克。同食会产生不良效果。

巴豆与酱豉、冷水

酱豉咸寒冷利,冷水之性寒凉,巴豆为大热的药物。服用巴豆治病时,若食用酱豉,或喝冷水,往往降低疗效。

如利用巴豆的热泻作用,清除胃肠中的冷积宿食,若不忌酱豉、冷汤,则可能使药物不起作用,而达不到预期效果。

常山与生葱

常山具有涌吐痰饮、截疟之功效,适用于痰饮积胸,胸膈胀闷,欲吐不能者及疟疾患者。

葱性辛温助热,常山苦寒退热,两者性味功能都相背,故不能同时食用。

乌梅与猪肉

乌梅具有敛肺止咳、涩肠止泻、生津止渴、安蛔的功效,可用于治疗肺虚久咳、久泻久痢、肠滑不禁、内热消渴、蛔虫腹痛及妇女崩漏等;对消化道息肉也有一定的治疗作用。

乌梅酸温平涩,去痰治疟瘴,敛肺涩肠,止久嗽泻痢。猪肉酸冷滋腻,滑大肠助湿气。服用乌梅时进食猪肉将会影响其疗效。

桔梗与猪肉

桔梗味苦辛性微温,味厚气轻,为肺经引药,能清肺气,利咽喉,祛痰定喘,养血排脓。而猪肉酸寒肥腻,滋阴润燥,久食令人生痰湿。其性质功能,与桔梗相反。

仙茅与牛肉、牛奶

仙茅辛热,牛肉甘温助阳。用仙茅时再食牛肉,增火热之性。因仙茅辛热性猛,阳过盛则伤阴。阴虚阳亢之体,尤当禁忌。再从化学成分看,牛肉、牛奶皆为高蛋白食物,而仙茅中含有鞣质,二者相遇则形成鞣酸蛋白,药效营养皆损失。

稷米与附子、乌头

《本草纲目》云:“稷米甘寒,益气退热,凉血解暑。”孟诜曰:“稷米发冷病,不可与附子同服。”可见,稷米属于凉性,附子大热,故应相忌。

黄连与猪肉

黄连具有泻火解毒、燥湿杀虫等功效,可用于治疗时行热毒、腹泻、热盛心烦、消渴、疳积、蛔虫病、咽喉肿痛、火眼口疮、痈疽疮毒、湿疹、烫伤等。

黄连苦寒,猪肉多脂,酸寒滑腻;黄连燥湿,猪肉滋阴润燥。同食降低药效,且易致腹泻。

百合与猪肉

百合具有润肺止咳、清心安神等功效,可用于肺热久咳,痰中带血,虚烦不安,失眠多梦等症。

食用百合时,不能进食猪肉,否则会引起中毒。若中毒可以用韭菜汁治疗。

苍术与猪肉

苍术味辛苦性温,有祛风胜湿、健脾止泻、散寒解表的功能。猪肉属寒凉性。两者药理相反。

乌头与豉汁

乌头有大毒,主要用于治疗风寒湿痹、关节疼痛麻木、心腹冷痛、寒疝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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