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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马吕斯(第1页)

第三部马吕斯

第一卷绅士

一小嘉弗洛斯

在本故事第二部分所讲的那些事之后的八至九年,人们在大庙路和水塔一带时常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他穿着一条大人长裤,披着一件女人上衣。这是一些不相干的人出于行善的目的给他穿上的破衣烂衫。他是一个有父有母,却又沦落为孤儿的孩子。

他的父母早已一脚把他踢入社会。

他是一个敏捷、机警、富有活力而又略带病态的孩子。他没有住的地方,没有吃的,没有温暖,但是他快乐,因为他自由。

不过,这个孩子每隔两三个月,也会说:“哎,我想我妈妈了!”于是,他离开大路,进入郊区,走过妇女救济院,到了那个我们大家都熟悉的戈尔博老屋。

戈尔博老屋没什么人住,门上挂着“此屋出租”的木牌。这时,说也奇怪,却有几个人住着,他们都是清除污泥的阴沟工人和收集旧衣烂衫的破布贩子。

冉阿让时期的那个“二房东”已经死了。接替她的是另一个老太婆。

这个老太婆叫毕尔贡妈妈,她喂养的鹦鹉是她的唯一安慰。

在那破房子的住户中,最穷苦的一户,是一个四口之家,父亲、母亲和两个年龄不小的女儿。

这家的主人自称隆德磊特。他曾向那看门人、扫楼梯的人、同时又是住户中资格最老的女人说过这么一句:“老妈妈,假使有什么人来找一个波兰人,或者意大利人,或者西班牙人,麻烦叫我一声。”

这就是那个快乐的赤脚小孩小嘉弗洛斯的冰冷冷的家。他进屋时会有人问他:“从哪儿来?”他回答:“街上。”离开的时候又会有人问他:“到哪儿去?”他还是回答:“街上。”他母亲还会这样问他:“你来这儿干什么?”

这就是那可怜孩子的家。

不过,他母亲对她的两个女儿还是特别疼爱的。

人们都管这个孩子叫嘉弗洛斯。隆德磊特一家人住在过道最靠里的一间,他的邻居是个名叫马吕斯的穷小子。

下面我们就来谈马吕斯先生的故事了。

二马吕斯和长寿老人

吉诺曼先生以长寿著称,他是一个地道的遗老,也是一位名副其实的绅士,还是个老古板。他虽已90多岁,但仍旧步履稳健,声音洪亮,目光炯炯有神。他能吃、能喝、能睡。只有在读书的时候才戴眼镜。虽然他总是说,这十年来,他彻底放弃了女人,但他对女人仍有很浓厚的兴致。他现在的收入只有1.5万利弗的年息。他总是梦想能继承到一笔10万法郎的年金,这样就可以找个女人了。他浅薄、急躁、容易发火,动辄大发雷霆,而且常常不通情理。假使有谁不肯顺乎他的心意,他便举起他的手杖,打人,好像还生活在大世纪。他有一个女儿。吉诺曼先生的住址是沼泽区受难修女街6号。房子是自家的。吉诺曼先生很爱生气。他在失望的时候老是起火发躁。他有各种各样的偏见,自己却**不羁。他和他的女婿从无往来。那上校在他的心目中是个“匪徒”,而吉诺曼先生在上校的心目中则是个“蠢材”。吉诺曼本人的财产并不多,但吉诺曼大姑娘的财产却是可观的。她因没有出阁,从她的外公家承继了大宗的产业。而马吕斯是她的合法继承人。

马吕斯除了知道自己有个父亲,对别的任何事情毫不清楚。他从人们低声的交谈中隐约知道了点东西。于是,每当他想到自己的父亲时,便不由得感到一阵羞愧。

他的那位上校父亲,每隔两三个月来巴黎一次,趁吉诺曼姑娘领着马吕斯在教堂望弥撒的机会,来偷偷看自己的儿子。他小心翼翼地躲在一根石柱后面,唯恐被人发现。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他才结交了韦尔农的马白夫神甫。

彭梅旭上校为孩子做出巨大牺牲的精神深深感动了神甫,他对彭梅旭十分尊敬,十分友好,彭梅旭也就把神甫当成了知己。

马吕斯每年元旦和圣乔治节各写一封信给父亲,那信是他姨妈不知从什么尺牍里抄下来教马吕斯写的,全是为了应应景儿,这是吉诺曼先生唯一肯通融的。他父亲的回信,却是充满了慈爱。外祖父收到信之后,随手一扔,从不读它。

三愿你们息怨解冤

马吕斯对世界的全部认识都来自T。男爵夫人的客厅,在那里,他洞悉了世间的人情世故。他得到的认识是,世间,寒风多于暖气,阴暗多于光明。开始,他在这里还感到愉快爽朗,但时间一长,他便忧郁起来。这种感受与他的年龄是不相宜的。他被威严怪诞的人包围了起来。T·男爵夫人家里的座上客全是上层社会的成员,他们的细腻和高尚,一切都隐于极有礼貌的外表之下。他们温文尔雅地在那里评论时事,臧否人物,对时代冷嘲热讽,借以逃避现实。不论发生什么事,他们都大惊小怪,竟相惊扰。他们各自把仅有的一点知识拿来炫耀。

这些人,一切都是那样的温文尔雅,没有任何过火之处,说话的语调也好似轻风习习。他们中间也有几位青年人,但个个显得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在前厅伺候的仆人,服饰也都是老气横秋的人。那一切都显示着早已死去却又不甘心走进坟墓的神气。

那些人在T·男爵夫人的客厅里干些什么呢?他们做极端派。

这极端派,它所代表的事物兴许还没有完全消失,可是,它实在没有存在的实际意义了。

走极端,是王朝复辟初期的突出特征。是保王主义第一阶段的标志,教团则是保王主义第二阶段的标志。

马吕斯·彭梅旭和其他的孩子一样,随便读了一些书。他的外祖父随即把他托付给了一个名副其实昏庸透顶的老师。后来马吕斯读了中学,进了法学院。他成了保王派,狂热而冷峻。他不太喜欢他的外祖父,嫌外祖父轻浮猥鄙,他感到那种作风令他难受。对自己的父亲,他是一直冷漠的。

那孩子的性格是内热外冷。他的内心是高尚的。他慷慨、自负、虔诚有一股韧劲儿。他严肃,近乎严厉;他纯洁,近乎孤僻。

四匪徒的结局

吉诺曼先生退出社交圈时,马吕斯刚刚完成学业。他随老人一起迁居到沼泽区受难修女街,告别了圣日耳曼郊区和T·男爵夫人的客厅。

1827年,马吕斯年满17岁。一天傍晚,他一进家门,他的外祖父手里捏着一封信,把他叫住。

“马吕斯,”吉诺曼先生说,“明天,你得去一趟韦尔农看看你的父亲。”

这是马吕斯第一次见到父亲。当然也是最后一次了。那是一张雄赳赳的令人敬慕的脸庞,一双睁着,但看不到人的眼睛;一头白发,一具强壮的肢体,但那肢体上布满黝褐色的刀伤和红色的弹孔。那道又长又阔的刀痕给那张生来慈祥的脸上添加了英勇的气概。马吕斯想,这就是他的父亲,他一动不动,漠然站立着。

医生、神甫和那妇人悲痛地望着马吕斯,没有一句话。在这个场合,只有马吕斯是个外人。他无动于衷,只有一种尴尬的感觉,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办才好。他有意让手中的帽子掉在了地上。借以表明自己已悲痛至极。这一切悲痛都是装的,不过,这是他的错吗?他不爱父亲,这是人所共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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