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既已带兵,则不以多杀人为悔(咸丰十一年六月十二日与国荃国葆书)
既已带兵,自以杀贼为志,何必以多杀人为悔?既谋诛灭,断无以多杀为悔之理。
沅弟、季弟左右:
盛四归,接两弟信,具悉一切。
既已带兵,自以杀贼为志,何必以多杀人为悔?此贼之多掳多杀,流毒南纪,天父天兄之教,天燕天豫之官,虽使周孔生今,断无不力谋诛灭之理。既谋诛灭,断无以多杀为悔之理。幅巾归农,弟果能遂此志,兄亦颇以为慰。特世变日新,吾辈之出,几若不克自主,冥冥中似有维持之者。
赖贼赴下游买米,日内有信来安庆否?余前有寄厚庵二缄,兹抄去一阅。弟可与黄昌岐细细说明,大约不外平日结以厚情,临时啖以厚利,以期成安庆一篑之功耳。即问近好。六月十二日巳刻。
【译文】
沅弟、季弟左右:
盛四回来,收到两位弟弟的来信,一切已知。
既然已经带兵打仗,自然要以杀贼作为志向,又何必后悔杀的人太多了?这些贼匪到处烧杀抢掠,流毒南纪,信奉天父天兄的宗教,设立天燕天豫的官职,即便是周公、孔子能活到现在,也绝对没有不想尽一切办法将其诛灭的道理。既然要想将其诛灭,绝对不能有认为杀多了人而后悔的道理。脱下战袍回去种田,弟如果真能实现自己的想法,我也会感到欣慰。但是世上事物的变化日新月异,我们这些人的出现,几乎不是由自己决定的,冥冥中似乎有维持之者。
赖贼已经到下游去买米,近日内有没有信来安庆?我在前些天曾寄给厚庵两封信,现抄给你们看一看。弟可以跟黄昌岐仔细说明。不外乎就是说平时结下深厚的情义,临到这时再多给他些好处,以期望他能完成收复安庆的任务避免功亏一篑。顺问近好。六月十二日巳时。
曾文正箴言
1.既已带兵,自以杀贼为志,何必以多杀人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