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教师的建议》
《怎样培养真正的人》《遭遇问题学生——问题学生的教育与转化技巧》《老师怎样和学生说话》
《在农历的天空下》
途径三《中国教育史》
《——教育智慧的意蕴》
带班进入第四年,小C已经不再因为青涩而手足无措,但他常常受到倦怠和心理疲惫的侵袭。经“带班师傅”提醒,他知道了班主任应该对自己的职业有着高度的自我认同。在为学生幸福奠基的同时,他也想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于是,产生了第三张书单。
第三张书单
学习主题
职业认同励志成长人文素养
途径一《在与众不同的教室里——8位美国当代名师的精神档案》《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化发展》《教师专业发展精妙小语》《我的教育理想》《做一个励志型的班主任》《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
《大学人文读本》
《万历十五年》
途径二《给我一个班我就心满意足了》《爱心与教育》《教师品质修养》《教师健康人格促进》《苏菲的世界》《中国哲学简史》
途径三《给青年诗人的信》
《教学勇气——漫步教师心灵》《儒家经典全集》五、充分的法律素养
(一)法律素养的重要意义
1。班主任的法律素养是现代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基本内容之一法律素养无疑是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之一。法律素养与教师的其他方面素养一样,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是现代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基本内容之一。
2。班主任的法律素养是班主任职业道德建设的前提和基础班主任的法律素养是教师遵守、运用教育法律的能力表现,法律素养也相应地成了班主任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教师具备较高的教育法律素养,对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至关重要。
3。班主任的法律素养是合法实施学校教育管理和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条件育人工作是在国家赋予的教育权力前提下进行的。这一过程要受到相应的教育法律的约束,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教师的法律素养是保证教师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利条件。
4。班主任的法律素养具有示范作用,能够影响学生的法律素养的养成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说过:教师是学生心目中最完美的偶像。只有班主任具备扎实的教育法律知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言传身教,自觉贯彻法治精神和教育法律要求,才能为学生创设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对学生法律素养的养成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二)班主任应具备哪些法律素养班主任的法律素养,是指班主任在从事教育工作中认识、掌握和运用教育法律的能力或素质,其通常是通过班主任掌握教育法律知识、具备教育法律意识和教育法律行为表现出来的。
1。教育法律知识教育法律知识是班主任对法律的认知程度,是在教育法律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所获取的教育法律信息,包括教育法律规定(教育法律条文)的知识和教育法学原理的知识。其中教育法律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均省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职业教育法》等;教育行政法规主要有:《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教师资格条例》等;此外还有各类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2。教育法律意识教育法律意识是班主任对教育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对教育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一般由教育法律理想、教育法律情感、教育法律意志、教育法律评价和教育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而其纵深结构又可分为三个层次,即:教育法律心理、教育法律观念和教育法律意识形态(或教育法律思想体系)。
3。教育法律行为教育法律行为就是班主任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教育法律效果的行为。根据教育法律行为的表现形式,教育法律行为可以分解为守法行为、用法行为和护法行为。守法,就是班主任要合理使用教育权利,规范履行教育义务。用法,就是当学生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积极使用法律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护法,就是在育人工作中勇于同违反教育法律规定的行为和思潮做斗争,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
班主任凭什么扣留我的信?
清晨,某校长打开自己的博客,看到一位女同学的留言——悄悄话:昨天傍晚,我到班主任老师办公室去拿作业,无意中发现桌上有一封写给我的信。我向班主任要这封信,班主任立即把脸拉长了,当着几位老师的面严厉训斥我,说我好好一个女孩不学好,跟一些不求上进的问题学生打得火热,现在已经听到期末考的脚步声了,还有心思跟别人通信,而且一看这字体就是一位男生的信。
班主任不肯把信给我,她说自己是不会拆我的信的,声称要把信交给我家长处理。无论我怎样恳求,她都不给我信,还随即拨通了我爸爸的电话。
我气冲冲地回家不久,爸爸带着那封信回来了。我打开信一看,的确是男性给我的信,但这位男性是《语文报》的编辑老师。信一个月之前就寄到学校,班主任扣留了这么多天。我错过了将一篇习作修改发表的机遇。
请校长您替我评评理:班主任凭什么扣留我的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一条明文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班主任漠视学生的权利,扣留我的信件,侵犯了我的交往权,属于违法行为。本来我可以告她,但念及班主任平日对我的好,也为了学校的声誉,我就不兴师动众了。但不请一个人教育一下我班主任这样的老师,我们学生的很多合法权利还会受到侵害。这个教育老师的合适人选,就是校长您了。您在教育老师的时候千万别指名道姓,怎样处理您比我有经验。拜托了!
再说了,哪条法律规定女生只能和女生交往?为什么对待我们学生交往问题上存在偏见,有很大误区,请您也给开导开导。我们希望老师尊重学生正当交往的权利,包括与异性同学交往的权利。当我们感受到老师在这个问题上的信任、真诚和良苦用心时,相信我们会做得更好的。
思考与讨论:
1。怎样评价小a的博客留言?
2。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与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怎样统一起来?如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