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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海边景观(第1页)

第十六章海边景观

我把家畜安置妥当后,我便在全岛四处乱转,想再找一个幽静的地方,建一个仓库。我一直往岛的西部走,直到一个我从未涉足过的地方,我向大海望了望,远远地看去海上仿佛有只小船。我以前在破船上一只箱子里找到了两只望远镜,但现在却没有带在身边。而那船影离我太远,我两眼都望穿了,双眼生疼,也说不准到底是不是船。当我从山上下来时,那船影似的东西已经完全消失不见了,只好随它去了。不过我下定决心,以后出门时一定要在口袋里装个望远镜。

我走下小山,便来到了岛的尽头,这一带我以前从未踏足过。我顿时醒悟,在岛上看到一只脚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般凤毛麟角。如果不是老天爷有意安排,我恰好住在野人从来不去的小岛那一头。否则,我就会轻易了解,那些从大陆上来的独木舟,有时在海里航行得太远,就会到岛的这一边来停泊,这是常有的事。而且,这些独木舟在海上相遇时,往往会发生斗争,获胜者就把抓到的俘虏带到岸边,按照他们吃人部落的习俗,把俘虏杀死并吃掉。

当我从小山上下来,来到岛的西南角时,我完全吓呆了,惊惶失措,失魂落魄。只见岸边到处是头骨、手骨、脚骨以及人体其他部分的骨头。我心中的那份恐惧简直难以形容。我还看到有个地方还曾经生过火,地上挖有一个斗鸡场大的圆坑。不难猜测,那些野蛮人曾坐在这里,举行残忍的宴会,食同类的血肉。

见到这一情景,我惊愕万分,目瞪口呆,好长一段时间,我甚至忘记了自身安危。我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这种不人道的、极端残忍可怖的行为上,没想到人性居然堕落到如斯地步。吃人的事情,我以前经常有所耳闻,但却从未亲眼目睹。很快,我转过脸去,不想再看这种可怕的景象。我的胃一阵作呕,人几乎快要晕倒了,最后终于恶心得把胃里的东西都吐了出来。经过一阵剧烈的呕吐,我才稍稍舒服,但却一刻也不想稍作停留。于是,我立即拔腿向小山奔去,朝我的住所奔去。

当我跑离那个吃人的地方时,我还是惊魂不定,呆呆地站了一阵,直到心情稍微安定下来,怀着极大的感激之情仰望苍天,热泪盈眶。我感谢上帝把我降生到世界的其他地方,使我同这些可怕的野蛮人分开,无法同流合污。尽管我认为我现在的处境还很不幸,但上帝还是给予了我种种照顾,所以我对上帝应该衷心感谢,而不是指责抱怨。最为重要的是,在这种不幸的处境中,上帝指引我认识他,乞求他的祝福,这给了我莫大的安慰。这种安慰,足以弥补我曾经遭遇的或可能要遭遇的种种不幸。

怀着这份感激之心,我回到了我的城堡。现在心情愉悦宽慰多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觉得我的住所安全可靠。因为,我注意到这些残忍的野蛮人来岛上不是为了寻找什么他们所需要的东西,他们不是为了寻求什么,或需求什么,或指望从这里得到什么。显而易见,他们一般在树深林密的地方登岸,但从未发现过他们所需的东西。我想我在这里几乎有18年了,还从未见过任何人类的足迹。只要我自己不暴露自己,只要像以前一样很好的隐藏自己,我大可以再住上18年。当然,我绝不会把自己暴露给他们,因为我惟一的目的便是很好地隐蔽自己。除非我发现了比食人族更文明的人类,我才会跟他们接触。

我对这些野蛮人,对他们那种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相互吞噬的风俗深恶痛绝。这之后有两年的时间,我都一直郁郁寡欢愁眉不展,乖乖地待在我的范围里,丝毫不敢僭越。至于我的范围地,指的是我的三处田庄——我的城堡,我的别墅(我称之为茅舍),还有我在树林中的圈地。我森林中的圈地,除了用它圈我的羊群外,不另作他用。因为,我对那些魔鬼般的野蛮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厌恶感,我害怕看见他们,就像害怕见到魔鬼。在这两年里,我再也没有去看过我的小船,只想着再另造一只。因为我根本不敢再想方设法把它从海上弄到岛的这边来了,生怕在海上碰到这些野蛮人。如果我一不小心落入他们手中,可想而知我的命运会如何悲惨。

但是,时间一长,我不再担心有被野人发觉的危险了,我对这件事情的担忧越来越淡了。我又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地过着安宁的生活了。所不同的是,我更加小心翼翼,比以前更留心观察我周围的事物,惟恐被他们中的一个恰巧看见。特别是我放枪时更小心谨慎,以免凑巧给上岛的野人听见。真是上帝保佑,我早已给自己驯养了一群山羊,不需要到树林中去追捕,用枪射杀它们了。而这之后,如果我确实想逮只山羊,我也是用的老办法,即陷阱和圈套。此后的两年时间里,我记得我没有开过一次枪,虽然我出门时总是带枪。而且,我曾从破船上取下来的三支手枪,每次外出,我也总是随身携带至少两支,挂在山羊皮腰带上。此外,我又把从船上弄下来的一把大腰刀磨快,系了一条带子挂在腰间。所以现在我外出时,样子极为狰狞可怕,除前面曾描述的装束外,又添了两把手枪和一把没有带刀鞘的大腰刀,挂在我一边的腰带上。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就像我说过的,除了多加小心外,我又恢复了以前那种平静安宁的生活。这些经历使我越来越体会到,我的境况与他人相比,实在是很幸运,尤其是上帝完全可以使我的命运更加悲惨。这使我进行了一番反省,如果大家能把自己的处境与处境更糟的人作对比,而不是和处境较好的人作对比,就会对上帝感恩戴德,而不是牢骚满腹,怨天尤人了。

就我目前的情况来说,我并不缺少什么东西。但是,由于我受到那些野人的惊吓,时刻都在为自己的藏身之地担忧,为了生活舒适而创造发明的气势已经受挫。我本来做出了一个很好的计划,而且曾经绞尽脑汁去琢磨,也就是试一试能否把我的一些大麦制成麦芽,酿些啤酒。这当然有些异想天开,我也时常责备自己这种愚不可及的念头,因为我不久就知道我缺少几样酿酒必不可少的材料,并且无法弄到。首先,是放置啤酒用的大桶,我早已明白,我永远无法做出,虽然我花费了许多天、许多个星期,甚至许多个月去尝试,但始终以失败告终。第二,我没有啤酒花50使酒保鲜,经久不坏,我也没有酵母用来发酵,没有铜锅、铜壶来煮制它。尽管我相信,要不是一些事情阻断,我指的是受到那些野蛮人的惊吓,说不定我已经着手这件事了,甚至或许已经成功了。因为我一旦下定决心要做某件事,不达目的是绝不罢休的。

可现在,我的发明创造能力向另一方面发展了。因为我日思夜想的都是如何在那帮野蛮人进行他们那血腥残酷、灭绝人性的宴会时把他们杀掉几个,如果有可能,解救那些准备被杀的受难者。如果把我的各种计划设想通通记载下来的话,恐怕比这本书还要厚了。我想着能把这些坏蛋消灭,至少吓吓他们,使他们不敢再踏足这个岛屿。但除非我自己亲自去做以外,一切都是痴人说梦,没有一种想法能实施,而我孤身一人又怎样对付他们呢?如果他们二三十人成群结队带着弓箭而来,且射击像我的枪一样准,我又该怎样呢?

有时我又设想着,在他们生火的地方下面挖个坑,里面放上五六磅的火药,当他们点火时,就会引爆火药,把附近的一切炸掉。但是,首先我不愿在他们身上浪费这么多火药,我现在的火药存量只有一桶了。其次,我不能保证火药会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爆炸,给他们一个突然袭击,可能最多只不过是溅出的火星吓他们一跳,但绝不会使他们放弃这个地方。于是,我将这个计划搁置一边,另寻他法,准备找一个适当的地方先埋伏起来,躲在一个有利之处,把我的三支枪都装足火药,当他们举行那惨绝人寰的宴会时,向他们射击。我确信每一次射击都会打死或打伤两三个人。然后带上我的手枪和长刀向他们杀将过去,我确信如果只有二十来个人,我准会把他们杀得片甲不留。这种计划使我兴奋了好几个星期,我整天想着它,甚至连做梦都梦见它。有时在睡梦里,我都仿佛在向他们开枪。

我对这个计划简直着了魔,竟然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去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把自己隐蔽起来,像我说的那样,守候着他们。我还经常到他们吃人的地点去,对那里已了如指掌了。特别是我脑子里充满了报复的想法,恨不得一刀就可以杀死他们二三十个。但看到那地方的凄惨恐怖的景象及他们相互吞食的残迹时,虽然怒气冲天,但我的恶意又消退了。

总之,到最后我总算在小山旁找到了一个地方安全地掩藏自己,我对那个地方感到很满意,可以监视他们小船上岛后的一举一动。在他们登岸之前,我可以藏身在茂密的树林中,因为树林中恰好有一个空洞,大小刚好能容身。我可以稳稳当当地坐在那里观察到他们残酷的杀人过程,这样当他们聚到一块时,我就对准他们头部开枪,准能一击必中,第一枪就可以打伤他们三四个。

我决定在这个地方将计划付诸实践。因此,我准备好两支短枪和一支鸟枪。我在每支短枪里装了双弹丸和四五颗小子弹,这些子弹大约有手枪子弹那样大。我又在鸟枪里装了一颗特大号的子弹,然后又在每支手枪里都装了四颗子弹。我还带足了弹药,为第二次、第三次射击之用。就这样,我完成了战斗准备。

安排好我的方案计划后,我便在想象中一次次付诸实施。我每天早晨跑到离我城堡大约有三英里远的小山上巡视一番,看看海上是否有小船驶近小岛,或是正从远处向本岛驶来。但我一连守望了两三个月仍是毫无所获地回到家里,我就对这项艰苦的任务心存厌倦了。在这段时间里,我不仅没有在海岸上或海岸附近发现任何船只的影子,就是在我肉眼和望远镜能够观测到的范围内,也丝毫没有见到小船的影子。

在去小山上巡视和眺望的那两三个月期间,我就对我的计划满怀信心,情绪高涨。想到我那惊天动地的计划,可以一口气杀掉二三十个赤身**的野蛮人,头脑中却没有认真思考过他们到底犯了什么滔天大罪。我那最初的怒气冲天是由于看到了这些野人的伤天害理的风俗习惯,并发自内心的感到深恶痛绝。这些野人,在造物主对于世界的英明统治中,已经被放弃了。他们听凭自己那令人深恶痛绝的、腐朽堕落的冲动去行事,多少世纪以来都进行着这种骇人听闻毫无人性的行径,并且形成了这种惨无人道、血腥残酷的风俗习惯。他们完全是由于被上天遗弃,是由于地狱般的堕落,最后才落到如斯地步。

现在,由于长时间以来,每天早上我都外出巡视,但是却毫无结果,不禁对此感到厌倦了。我对这种行动改变了看法,我开始理性的分析我所要投入的事情。我有什么权利或责任把这些人们当作罪犯一样裁决和处死呢?几个世纪以来,上天都许可他们的自相残杀,未做任何处罚,仿佛他们是代天执行天罚似的。这些人究竟对我犯了什么滔天大罪,我有什么权利非要参与他们中间自相残杀的血战呢?

我经常这样同自己辩论:“我怎么知道上帝对于这件事情是怎么判断的呢?”毋庸置疑,这些野人并不认为这是犯罪,这既不违反他们的良心,因此也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他们并不是知道食人是罪恶滔天的罪行而故意去犯罪,就像我们大多数人犯罪时一样。他们并不认为杀掉一个战俘是犯罪行为,正如我们并不认为杀掉一头牛是犯罪一样;他们并不认为吃人肉是犯罪行为,正如我们并不认为吃羊肉是犯罪一样。

我这样想了想,随之便觉得这件事是我不对了。虽然以前我发自内心地谴责过他们,但在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并算不上什么刽子手,就像那些基督教徒把作战中抓获的俘虏处死一样,甚至在敌人放下武器举白旗投降之后,他们也丝毫不手下留情地把战俘杀个精光。

从这个角度来看,纵然他们之间这种相互残杀是那样野蛮而灭绝人性,但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些人并没有伤害过我。如果他们试图害我,或是我落入他们手中,为了自保而对他们进攻,按理还说得过去。可我没有落入他们手中,他们也根本不知道我,因此也就无法伤害我。但是我若主动袭击他们,那就有失公正了。我这样做了就无异于承认了西班牙人在美洲的野蛮行径是合理正当的,众所周知,西班牙人曾在那里屠杀了成千上万的土著居民。这些土著居民,虽然是偶像崇拜者和野蛮人,虽然在他们的风俗中有血腥野蛮的宗教仪式,例如把活人祭祀他们的偶像等,但是,对于西班牙人来说,他们却是无辜的,是受害者。这种灭绝种族的残杀,无论是在西班牙人自己中间,还是在当时欧洲各基督教国家,都让人们深恶痛绝,遭到众人的谴责,被认为是一种纯粹的兽行,是一种人神共愤的毫无人道残暴不仁的暴行。以至于“西班牙人”这个字眼被一切具有良知或富有基督教同情心的人们认为是个可怕的代名词,就仿佛只有西班牙这个国家才出这样的人:他们残酷不仁,对不幸者毫无怜悯之心。而同情和怜悯正是仁慈品德的标志。

基于上述考两次,我中止了攻击野人的计划,甚至完全停止了某些行动。我渐渐放弃了这一计划,或许袭击那些野人不是明智之举。我不应该打搅他们,但如果他们先来袭击我,我理所应当奋起反抗。但我现在已知道一旦被他们发现遭到袭击,我该如何对付了。

另外,我又认识到,主动攻击野人的计划非但不能救我,反而会让我陷入万劫不复之地。除非我有把握杀死每一个上岸的野人或继之而来的野人,否则,一旦有一个人逃回去告诉他们的族人所发生的事情,他们就会成群结队而来,为他们死掉的同伴复仇,我这样做不是白白地牺牲,自取灭亡吗?

思前想后,我最后认为,不管是原则上还是策略上,我都不应该管他们的事。我要做的事情就是,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把自己隐蔽起来,不能留下蛛丝马迹,让他们怀疑这岛上有人居住。

这种聪明的处事方法唤起了我的宗教信念。当我要实施我那血腥计划杀掉那些无罪的人们,至少他们对我是无罪的,我确信我的诸多方法已超出了我的职责。他们之间的自相残杀,与我没有任何关系。他们的犯罪具有民族性,我应该把他们留给公正的上帝。上帝是万民的统治者,他应该知道用怎样的民族性的处罚来惩治全民性的犯罪,并按他的意愿,用公开的判决惩处公开的犯罪。

事情越来越清晰了,毫无疑问,如果我干了这件蠢事,我所犯的罪行等同于蓄意谋杀。上帝没有让我干出这件事来,再没有比这更令我满意的事情了。我跪下来,以最谦卑之心太感激上帝,感激他从那流血的罪恶中把我解救出来。我恳求他保佑我,别让我落入野人手中,也防止我对他们动手,除非我从上天得到明确的号召,为了保卫自己的生命而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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