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
这之后三年的事情,就不用一一记载和陈述了。都是格哈特一家从卑微的境地慢慢上升到比较可以自足的事情和经历。之所以能够如此,当然得归功于珍妮了,因为珍妮的关系,从而才得到她丈夫慷慨的资助。莱斯特时不时的也到克利夫兰来,在那里他就是贵客,有时还住在他们家里,跟珍妮一样,住二楼两间最好的房间。珍妮住在家里,经常要应他的电召急匆匆的赶去芝加哥,圣路易斯,或是到纽约。他喜欢的消遣之一,就是到有名气的地方去游玩,一待就是一到两个星期,跟他的妻子一起享受奢华的生活,又有时候,为了要探望珍妮,路过克利夫兰只住一天就走。他一直觉得珍妮的身份地位不确定,对她来说是难为情的心事,但到现在他都还没有想出好的补救方法。而且内心里到底想不想补救,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他们的日子毕竟还算是过得很好的。
格哈特全家对于这事的态度也很特别。起初,虽然珍妮和莱斯特的关系还没有确立,但是事情好像很自然。珍妮说他们已经结婚了。但谁也没有看见过她的结婚证,她却这么说,而且看她的神气,他们俨然早就是夫妻了。但是她从来也没有到过他在辛辛那提的家,也从来没有他的亲属来看望过她。至于他的态度,虽然最早由于钱的原因蒙蔽过他们,却实在也有些不一样。看他的举止行为,可不像是一个结过婚的人。有时他很冷淡,接连几个礼拜她好像只能接到他几个毫不在意的条子。有时是她主动出去跟他见面,也不过就是几天的时间。只有在她长期不在家的时候,才可以感觉他们真的是夫妻关系,倒也算是很自然的事情。
那个时候,巴斯已经是个二十五岁的青年男子,具有事业家的远见,并且是有志要出人头地的那种人,看见自己妹妹当时的这种情形,就不免有点疑惑。显然他很懂得一点人情世故,所以本能地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了。
那时,乔治十九岁,在一家糊壁纸厂工作,很想从这事业上找个出路,所以心里自然也有些不安。他感觉到事情有点不对劲了。那时马莎十七岁,同威廉和维萝尼亚都在读书,他们都有了读书的机会,可是生活上依然觉得不安定。他们是知道珍妮那孩子的,邻居们显然都在给他们下结论。他们家和邻居是很少来往的。最后,格哈特自己也断定事情必定有蹊跷,但这次的事情他自己也被牵涉在内,所以觉得不太好站出来说什么。有时候他也想要问问珍妮,劝劝她不要上当,但已经是木已成舟了,怎么说呢。所以,只好看那男子日后良心如何,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
事情逐渐向前发展,似乎已经快爆发什么了,这时,那老婆子的健康却突然出问题了。她虽然体质很好,而且向来都很好动,最近却变得懒惰了,身体也逐渐虚弱了下去,又加上她天生多愁善感的性格,在经历过许多家庭的重大变故后,现在似乎已经发展成一种全身中毒的症状,虽是慢性,却是真的有病了。她总是非常懒惰,稍稍做了点活就喊累,最后竟然告诉珍妮说自己连爬楼梯也不行了。“我觉得不舒服呢。”她说,“可能真的要生病了。”
珍妮心里着急,准备带她到附近的温泉浴场去治疗一次,可是那老婆子却不愿意去。“我觉得那也是没有什么好处的。”她说。她只在家里坐着,或是跟女儿出去走走,但那凄凉的秋景又使她兴致大减。“我不愿意在秋天得病,”她说,“那飘零的落叶让我想起我是不会复原了。”
“天哪,妈妈,你说得这是什么话呀!”珍妮口上虽然那么说,心里却也跟着着急了。
普通的百姓人家大都是靠一个好母亲来维持的,这是要在母亲快离去的时候才会明白。巴斯本来计划要结婚的,离开这个环境,现在也把那念头暂时放下了。格哈特更是恐慌,好像大难降临的样子。珍妮没有遇到过家里死人的事情,并没想到有失掉母亲的可能,仿佛觉得自己要活下去是全是靠她的。她看看情势不对,却依然心存希望,一直都守在母亲的身边,成了一个忍耐、等待和伺候的典型的孝顺形象。
老婆子临终的一刻,是她得病一个月,失去知觉后的某个早晨。在失去知觉后的几天里,寂静笼罩着他们全家,全家人几乎都是踮着脚尖儿走路的。咽气前的几分种,老婆子又恢复了知觉,她把无力的目光放在珍妮的脸上。珍妮怀着巨大的恐惧,动都不动地瞪着她的眼睛。“哦,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啊!”她哭道,“哦,你不要离开,千万不要啊!”
那时,格哈特从院子里跑进来,跪在床沿边,心痛地抓住她那骨瘦如柴的双手。“该是我先去的呀,老婆子!”他哭道,“是该我先去的呀!”
母亲一死,从而促成了这个家庭的最后分散,巴斯早已在城里找到个女孩子,现在正急着要结婚呢。马莎也长大了,也巴不得马上就离开家呢。珍妮觉得自己是一个污点,如果还留在家里,也不是什么好事情。她打算出去赚钱;她打算去公立学校当老师。独独只有格哈特还不知到去哪里找出路,他那时还在做守更的工作。
有一天,珍妮看见他一个人厨房里哭,不由得她的眼泪也掉了下来。“哦,爸爸!”她央求道,“事情还不至于没有办法解决。你不会没有家可待的——你也知道——只要有我在,你可以跟着我。”
“不,不,”他抗议道。他实在是不愿意跟着她。“我不是这个意思,”他接着说,“我的一生就算白白的过去了。”
没过了多久,巴斯、乔治、马莎就一一离开家了,家里只剩下珍妮、格哈特、维萝尼亚和威廉,此外还有珍妮的孩子——维思塔。当然,莱斯特是根本不知道维思塔的来历的,而且说来也奇怪,他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个女孩子。他每次到珍妮家里来住,最多不过两三天,老婆子总把维思塔藏得好好的。最高一层楼上有间游戏房,又有间卧室,所以藏个孩子是很容易的。莱斯特一般是不会离开自己房间的,就连吃饭也事一样。他并不喜欢问人家的事,也不一定非要见她家其他的人。如果凑巧看见他们呢,他也会很高兴地跟他们握握手,或者谈几句不相干的话儿,但也仅仅只是局限于不相干的话罢了。大家心里都明白,那个孩子一定不可以出现,所以大家千方百计的没有让他出现。
老年人和孩子之间常有一种可以互相理解的感情,这是一种可喜也可悲的亲和力。在劳雷街居住的第一年,格哈特常常趁没人注意的时候,把维思塔驮在肩头,拧着她那软红的脸颊。后来她初学走路的时候,他就拿条毛巾系在她膈肌窝下,耐心地在房间里把她牵来牵去,直到她自己能跨两三步。
等到她自己真的会走路的时候,他就常常用老婆子说的话哄着她走,那时候,他虽然也觉得不好意思,外表装得严肃,却真的是非常的疼爱她。由于命运的特殊安排,这个家庭的所谓绊脚石,这个传统道德意义上的污点,已经成了他的小心肝了,他热心而满怀希望地爱着这个小小的弃儿。
“快说,‘我的祖父’。”他常常在没人在旁边的时候教那口齿不清的孩子如是说。
“‘盎的不。’”那是她学来的声音。
“‘他在天上。’”
“‘打戴颠项。’”那孩子学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