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把自己的把柄给别人
人们最早知道司马光这个人,大概是因为“司马光砸缸”的故事,人们欣赏他的,大概就是他的机智与随机应变。实际上,司马光在官场的生存之道也值得我们欣赏借鉴。
司马光,字君实,自称齐物子,号迂夫,晚年号于叟,世称涑水先生。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史学家和文学家。他著作的《资治通鉴》一书曾被鲁迅先生高度评价为“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可见其价值之高。
司马光少年时,是个活泼机灵有胆有识的孩子。一次,他和几个小伙伴在院子游戏,一个孩子登上一口盛满水的大瓮玩,忽然失足跌进瓮中,别的孩子看见,吓得纷纷逃走,唯有司马光急中生智,“持石击瓮,破之,水进,儿得活。”这件事,很快在开封和洛阳一带流传开了,画家将它绘成《小儿击瓮图》。九百余年以来,这一故事久传不哀,至今仍有教育意义。
宝元元年(1038年)三月,年仅20岁的司马光中了进士甲科,被授以奉礼郎,改任华州(今陕西华县)、苏州(今属江苏)判官。至此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皇祐元年(1049年),庞籍为枢密副使,力荐司马光试用馆阁校勘,同知礼院。三年,宋仁宗的老师夏竦死了,仁宗亲自给予“文正”的谥号。但夏竦平时心术不正,常在同僚之间拨弄是非,且生活腐化,不得人心。仁宗知道按照正常程序夏竦是不可能得到“文正”这个“至美”之词的。当夏竦的谥号颁布下来,满朝文武大臣议论纷纷。司马光不避斧钺,两次上奏《讼夏令公谥状》,言词十分激烈。仁宗无奈,只好接受司马光等人的意见,改谥“文庄”。这件事,当时的人们对司马光评价很高,司马光因此获得不虚美、不隐恶的美名。
皇祐五年七月,庞籍先后出任郓州(今山东郓城)、并州(今山西太原)知州,司马光以通判作为副手赴任。嘉祐二年(1057年)因麟州屈野河西筑保为西夏兵所败,庞籍被贬为青州(今山东淄博)知州。但是,庞籍把司马光参与此事的信件和材料隐匿起来,由他一人承担责任。六月,司马光被调回京,改任太常博士祠部员外郎、直秘阁、判吏部南曹。当他听到群僚对麟州事件议论纷纷,指责庞籍时,他百般解释无济于事,于是一连“三上书自引咎”,要求“独治臣罪,以正典刑”。他不文过饰非,争着承担责任的精神是可贵的,但他始终以清正廉洁之身立于官场不授人以柄才是明智之举。
嘉祐三年,司马光任开封府推官。京城皇亲国戚、势官大姓、豪强奸猾错杂其间,是有名的难治的地方。他不徇私情,秉公办事,抑恶扬善,一府安然。
嘉祐六年三月,司马光调任起居舍人,同知谏院。他荐贤才,击奸邪。当时苏辙回答问题很大胆直率,考官胡宿怕惹出事来,便将他黜之。司马光说:“辙有爱君忧国之心,不宜黜。”最后苏辙被置之末级,总算未被黜落。慧眼独识,善于荐才的司马光,曾将自己举荐的朝士的名字写成一册,在卷首题“举贤才”。后人对其逐个考证,“失之者十不一二”。当时朝纲颠倒,贤人君子雄才难展,奸邪佞幸恣行其志。针对此弊,司马光于嘉祐六年上《十二等分职任差遣札子》,提出了八条建议:(1)分十二等任职差遣,上等缺员,在次等中择优递补。(2)以现有官员为定额,不可复增。(3)随才授任,政绩卓著者,虽未满职,也可“改官益禄,赏赐奖谕”,不称职者,降职或废除:“有罪者,贬窜刑诛。”(4)选拔官吏,不论资排辈。(5)分等级选任官吏。(6)地方官升任京官,要根据政绩或荐举人数的多少。(7)依靠恩荫得京官,必须历县主簿、尉,不得直接任命。(8)凡贪虐不公,不称职者,永远不得复旧等差遣;如无贪赃,五年后,有五人以上举荐,方可复旧等差遣。这些建议,宋仁宗虽未尽取,但任官要长久,凭政绩升迁的思想被采纳了。
嘉祐七年三月,朝廷任命司马光为知制诰《正四品》。这是“文士之高选,儒林之极致”,是士大夫求之难得的清要职位。然而,他却一连上了九道辞呈,终于在五月改任天章阁待制兼侍讲,任知谏院。待制是从四品,比知制诰降了半格,可他却十分高兴。
司马光作为一位政治家,也十分关心经济问题。他在嘉祐七年七月所上的《论财利疏》中说:“在随才用人而久任之,在养其本原而徐取之,在减损浮冗而省用之。”这三句话,集中概括了司马光的经济改革思想。所谓“随才用人而久任之”,意思是说,用人用其所长,管钱谷之事,要任用懂钱谷之人,不必讲究出身资历;让他们在此岗位上工作较长时间,使之成为理财行家,然后逐级提拔;提高三司使的政治地位,使之与中书、枢密并列。所谓“养其本原徐取之”,他解释说:“农尽力,则田善收而谷有余。工尽巧,则器斯坚而用有余。商贾流通,则有无交,而货有余。”反对竭泽而渔。所谓“减损浮冗而省用之”,是针对当时崇尚奢侈而说的。他指出:皇帝及其左右的人浪费惊人,宫廷赏赐十倍于前。“夫府库者,聚天下之财以为民也,非以奉一人之私欲也。”地方官吏贿赂公行,“凡有毫厘之事关其手者,非赂遗则不行”,百姓的财产“太半尽于史家”。根据上述弊端,指出:要节约开支,必须“先由近始”。皇帝首先要带头,对宗室、外戚、后宫内臣以及外廷大臣的“俸给赐予,皆循祖宗旧制”。有非分求取者,“一皆塞绝,分毫勿许”,“致以奢丽之物夸眩相高及贡献赂遗以求悦媚者,亦明治其罪。”然后任用廉吏,诛斥贪残,不禄无功,不食无用之人。他还建议宰相应当总领经济。
嘉祐八年三月,宋仁宗卒,英宗赵曙即位。由于英宗体弱多病,曹太后垂帘听政。司马光上疏力主重用忠臣贤士,剔除奸恶。他指出:“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纯如张知白,刚正如鲁宗道,质直如薛奎者,当信用之;猥鄙如马季良,谗谄如罗崇勋者,当疏远之。”英宗亲政,为了收买人心,把仁宗价值百余万的遗物,遍赐两府、宗室、近臣及将领。司马光率领同僚三上奏章说,国有大忧,内外窘乏,不应将如此多的钱财赏赐群臣。当朝廷不准其请时,他将自己“所得珠为谏院公使钱,金以遗舅氏,义不藏于家。”
司马光凡看到违法背理的事就谏诤,是一位当之无愧的谏官,曹太后之弟曹佾“无功除使相”,他说:“迁除无名。”治平三年七月,宦官头子任守忠升官,他上疏议奏任守忠是“大奸”,是“国之大贼,人之巨蠹”。“资性贪婪,老而益甚,盗窃官物,受纳货赂,金帛珍玩,溢于私家,第宅产业,甲于京师。聚敛之心,曾无纪极。”“乞斩于都市,认谢天下。”结果,任守忠被贬为节度副使,蕲州(今湖北蕲春县蕲州镇西北)安置。终英宗朝,司马光“皆尽言无所隐讳”。
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卒,神宗赵顼即位,司马光被擢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以参知政事主持变法。在如何变法的问题上,司马光与王安石意见不合。司马光老成持重,处事谨慎;王安石雷厉风行,急于事功。随着变法的深入和推广,新法中也出现了不少弊端,两人的矛盾日渐尖锐对立,终于由好友变成了政敌。司马光认为新法严重脱离实际,尤其在新法执行中,官吏做坏事,失去惠国利民之意。因而司马光坚决反对新法。
神宗皇帝既用王安石变法,又欲用司马光为主管军事的枢密副使。司马光不肯就职。从熙宁三年二月十二日至二十七日,一连上了六道奏折,坚辞枢密副使。是年八月,司马光请求到外地当一名地方官或散官。九月以端明殿学士出知永兴军。次年四月,又出判西京留守御史台。从此,居洛阳十五年,专心撰写《资治通鉴》,“绝口不论事”。然而,“天下以为真宰相,田夫野老皆号为司马相公,妇人孺子亦知其为君实也。”
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五日,神宗卒,不满十岁的哲宗赵煦即位,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当司马光前往皇宫致哀时,“所至,民遮道聚观,至马不得行,曰‘公无归洛,留相天子活百姓”。”当司马光拜谒当时的宰相时,“市人登楼骑屋窥瞰。人或止之,曰:‘吾非望而君,所欲识者司马相公之风彩耳!”呵叱不退,屋瓦为之碎,树枝为之折。”由此可见司马光在当时是如何地深得人心。
司马光一生,官不可谓不高,禄不可谓不厚。然其“于物澹然无所好”。他虽为官近五十年,可“洛中有田三顷,丧妻,卖田以葬”,自己“恶衣菲食以终其身”。平素“家居食不敢常有肉,夜不敢纯有帛”。“所居才能避风雨”。他在《训俭示康》中说:“有德者,皆由俭来也。”他的儿子司马康没有辜负他的期望,一生“为人廉洁,口不言财”。司马光一生光明磊落,洁身自好,堪称一代廉士,为人所景仰。
[点评]
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尽管司马光并未曾遭遇改朝换代,但也是几易其主。可他仍能纵横官场,其生存之道便是自始至终都光明磊落,不留人以口实,不授人以柄,以清正廉洁之身立于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