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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网红狼也有肖像权(第2页)

小柔闻言,顿时竖起了大拇指。

她一下子就明白了老板的意思。

林书亦一怔,随即也笑着点头。

秦霜自然更加没意见了。

倒是叶凡,不禁翻起了白眼。

这个老板也真是的。

为什么要问林书亦啊。

拍他的话,因为问他本人才对啊。

不对,是本狼。

但就算不是人,也有肖像权的好吗?

而且这个老板,明显是要拿他的照片来吸引游客,这是商业用途啊,要找他要更多的肖像费下行。

“对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以后是不是也可以用这一招来赚钱?”

叶凡忽然心中一动。

老板坷垃的话,也让他灵机一动起来。

他之前想的做商演,走穴什么的,显然也是模仿那些明星网红。

但这些情形,想要真正达成,其实并不容易。

主要还是因为叶凡是一头狼。

事实上,从老板坷垃之前的反应,就能够看出。

没有人能够若无其事的和一头狼接近。

也就是现在,看到自己的表现之后,坷垃的胆子才变大一些。

由此可见,叶凡想要到处跑商演,走穴,露一露脸就赚到钱,还是挺困难的。

到时候真的引起恐慌,甚至造成踩踏事件,恐怕压会吃不了兜着走!

但如果仅仅是照片的话,那就不同了!

它将自己的照片发出去,问那些人拿钱,虽然拿不多,但次数累积下来,也非常可观!

想到这里,叶凡不禁眼睛一亮。

“算了,就不找你要肖像费了。”

托坷垃的福,叶凡受到了启发,也就不跟他计较了。

而此时的坷垃,得到林书亦同意之后,自然也拿出了手机,开始拍摄网红狼起来。

他这个举动,自然也是受到了林书亦的启发。

对方拍了照片拿回去的话,宣布宣传他不知道,就算宣传,受益的也不一定是他。

毕竟在这边,像他这样的牧民老板,还有不少。

到时候游客真的慕名而来了,会不会找上他这里,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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