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狼后,他就可以不用工作,不用每天007了!
而且,还省了和人类交流的麻烦,如果可以吃饱了睡,睡饱了吃,那将多是一件美事?
“要不?和人类亲近亲近?”
“我记得这条路上,应该挺多游客来着?”
想到这里,叶凡一个翻身,匍匐一旁等待着向大路行驶过来的车辆。
野狼这种族群动物,一般都是不接近人类,并且有较强攻击性的,平时不好接触……
再加上狼一直是犬科动物,和狗长得很像,以至于人类对狼这种动物多有好奇。
而他,这不是刚好给大家一个机会?
什么尊严不尊严的?
尊严能值几个钱啊?
与其饥一顿,饱一顿……
倒不如鸡一顿,堡一顿!
轰隆——
就在叶凡思考之际,忽然大马路上就行驶来一辆特大吉普。
因为狼的听觉异常敏锐,所以汽车的引擎震得叶凡头皮发麻。
不过正赶上吉普车停车的空隙,叶凡几乎没有任何犹豫,一瘸一拐的走上前去。
耷拉着脑袋,尽可能翘起尾巴。
狗里狗气的走上前去。
最开始,下车小便的男人也只当叶凡是一只小狗……
直到走近看时,发现叶凡露出的獠牙。
噌!
“卧槽!狼啊!”
“快走!”
男人惊呼着呐喊,听得叶凡直皱眉头。
自己这还不够友善吗?
看不出来积极向上的正义面孔吗?
我是狼,可我是个脱离了狼性文化……
且非常有素质的狼啊!
叶凡被男人搞得有些无语,但现在的自己饥肠辘辘,身体也十分虚弱。
为了口吃的,也只能勉为其难的放下狼族尊严。
非常可怜且猥琐的盘旋在国道之上,且眼神不停暗示车上的零食。
“爸爸,他好可怜啊!”一个女孩声音从车上响起,叶凡瞬间竖起耳朵。
啊对对对对!
“这是个大狗狗吧……”
狗?
再怎么说我也是狼,我也是……
叶凡话还没有说完,车上就飞下一颗金黄物体。
没错,开袋的蛋黄派!
吧唧一口,吞到肚子中!
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