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罗小贝十二岁,马小龙十六岁。
这一年,发生了一件小事。
小事,但对何春生来说,是大事。
何春生跟着汤丽华进城了。
汤丽华在老家实在待不下去。何平腿瘸了干不了重活,地里收成一年不如一年,两个儿子要上学,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她咬咬牙,带着何春生来城里打工,把何秋生和何平扔在老家。
她托人找了个活儿,在建筑工地做饭。一个月一百块,包吃住。何春生跟着她,住工棚,吃大锅饭,白天在附近的村小借读。
何春生已经十二岁了,瘦得像根麻秆,眼神阴沉沉的,看人总带着三分敌意。
他恨。
恨汤丽华没本事,恨何平是瘸子,恨老天爷不公。
更恨罗小贝。
这些年,他无数次想起罗小贝那张脸,想起她说“我爸不欠你们的”,想起她挥手说“春生再见”。每次想起来,心里就像被针扎一样。
同是军官。
凭什么她家过得那么好?凭什么他过得这么惨?
总有一天,他要让她知道,他何春生不比任何人差。
这天放学,何春生在街上闲逛。
他不想回工棚,不想闻那股汗臭味,不想听那些民工说下流话。他就想走走,看看城里人的日子。
走着走着,他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罗小贝。
十二岁的罗小贝,穿着干净的校服,扎着马尾辫,走在一个男孩旁边。那男孩比她高一头,瘦瘦的,白净,看着像书呆子。
两个人说说笑笑,往一条巷子里走。
何春生心脏猛地跳起来。
他鬼使神差地跟了上去。
巷子尽头是一家小店,挂着“刘记小吃”的牌子。罗小贝和那个男孩走进去,里面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回来了?快洗手,吃饭了。”
何春生躲在巷子口,看着那扇门,眼睛发红。
那是罗小贝的生活。温暖的、干净的、有人等着吃饭的生活。
而他呢?
工棚、大锅饭、汤丽华的骂声、何平的唉声叹气。
凭什么?